商朝,又称殷、殷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夏朝诸侯国商部落首领商汤率诸侯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今安阳)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称为“殷”或“殷商”。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
商朝(约前17世纪—前11世纪 ),因契被封于商,所以他的后世子孙商汤将自己在亳(今河南商丘)建立的王朝称为“商”。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盘庚,又将国都迁往殷(今河南安阳),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此建都长达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称为“殷”或“殷商”,是中国历史上继夏朝之后的一个王朝,相对于夏朝具有更丰富的考古发现。
商朝的世系年代无定说,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600年左右。
商朝五六百年间曾多次迁都,都城中的多个都在河南境内。在河南的安阳市发现了殷墟,在商丘市、郑州市、偃师市、温县、辉县、新郑市等许多地方也发现商朝文化遗存。
关于商朝的信息多来自于其后面的周朝,汉朝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阳甲骨文的记载。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安阳的殷墟遗址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几乎完全印证了司马迁《史记》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殷墟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 。
殷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考古学和甲骨文所证实的都城遗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蛮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证明,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存在发达的文明。
安阳殷墟商朝以玄鸟为图腾,《史记·殷本记》记载:有娀氏之女名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 。《诗经·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与《史记》的记载一致。
夏朝末年,商的势力由黄河下游发展到中游,渗透到夏的统治地区,建立了强大的部落联盟,开始向奴隶制过渡。 相传商的始祖契曾帮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于商,以后就以“商”来称其部落(或部族)。汤灭夏后,就以“商”作为国号。其后裔盘庚迁殷(今河南安阳)后,因而以“殷”称之,或者“殷商”并称。 《尚书》、《史记》等传世文献称呼商朝为“殷”,但如《古本竹书纪年》等早期文献均称这个朝代为“商”,另有《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称它为“殷商” 。这三种称呼并见于先秦的文献中,然而在目前出土的卜辞资料中,尚未发现可解读作“殷”的甲骨文字。“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对殷墟都邑的自称,在战争中称呼己方军队为“商方”。尚不明晰商人是否拥有对整体国家或族群的泛称。
太康失国时,契的孙子相土开始向东方发展,《诗经》上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到夏朝中期,契六世孙冥“勤其官而水死” ,商人“郊”祀之。
冥子王亥“作服牛”,向河北发展。到契第十四代孙汤时,商已成为东方一个比较强大的方国。《国语·周语下》说:“云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 。
夏自少康中兴后,传到帝孔甲时,夏王朝已统治中原地区数百年,由于统治日趋腐化,而渐渐走向衰落。史称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衅之”,“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孔甲下传四世,履癸继位,他就是夏王朝的最后一个国王——桀。相传夏桀非常残暴,百姓已不堪忍受。《史记·夏本纪》说:“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
为摆脱孔甲以来的日益衰败的局面,桀加强了对内的统治,坚决镇压异己力量,据说他斩杀黎民如砍伐草木一般。但高压手段并未达到其目的,而是加剧了人民对他的痛恨,人民甚至发誓要与之同归于尽。
桀在加强对内控制的同时,为了转移人们的不满和掠夺财富、奴隶与美女而不断对外进行征伐。他先伐有施氏,有施氏被迫将妹喜献于桀。又征岷山氏,岷山氏被迫“进女于桀二人”。夏桀的这些行为当然要引起各部落的不满和反抗,“诸侯畔夏”亦就不可避免了。显然,到夏桀之时,夏王朝的统治已处于严重的内外交困之中。与此同时,兴起于东方的商族则有较大发展,并逐渐强盛起来,在商汤的领导下已积蓄了灭夏的实力。汤即天乙,姓“子”,甲骨文称大乙,后世习惯上称之为成汤,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商族首领,他在成商部族首领后,看到夏王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众叛亲离,便着手建立新的王朝。
首先,以德立威,厉兵秣马,使临近部落纷纷归附。
商族在灭夏前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此时商族内部的不平等、奴役和剥削等现象亦早已产生,但相对于夏王朝的统治来说要宽松、缓和得多。汤亦注意取得国内的拥护和支持。《国语·鲁语》说“汤以宽治民,而除去邪”。《淮南子·脩务训》更进一步说他“夙兴夜寐,以致职明。轻赋薄敛,以宽民氓。布德施惠,以振穷困。吊死问疾,以养孤孀。百姓亲附,政令流行”。
成汤的勤政薄敛体恤民情等举措,对笼络人心,巩固统治,积蓄灭夏力量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作用。他的行为不仅得到本族人的拥护,也使得夏人及其他方国人民十分向往。因此,也就有了《史记·夏本纪》所谓的“汤修德,诸侯皆归商”的局面。商汤的活动自然引起了夏桀的注意。此时商的力量虽已有较大发展,但相对于夏仍然弱小,不得不暂时臣服于夏。夏桀出于猜忌将商汤召来并囚之于夏台。
其次,用伊尹的计策,离间夏桀与其同盟者九夷族的关系,使力量对比渐渐转向于己有利。
《说苑·权谋篇》对此有较详细的描述:“汤欲伐桀,伊尹曰:请阻乏贡职以观其动。桀怒,起九夷之师以伐之。伊尹曰:未可,彼尚犹能起九夷之师,是罪在我也。汤乃谢罪请服,复入贡职。明年,又不贡职,桀怒,起九夷之师,九夷之师不起。伊尹曰:可矣。汤乃兴师,伐而残之,迁桀南巢氏焉。”至此,除了少数部族如昆吾等尚听从夏王的指挥外,桀已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形势已转变的对商汤极为有利。
完成这些准备后,商开始对夏用兵。
汤在兴兵伐桀的誓师大会上,历数夏桀的罪恶及人民对桀的痛恨,假借上天的旨意指出灭夏战争的正义性和必要性,指出灭夏是上天的命令而不可违背,有功者将受到奖赏,不从者要受到严厉惩罚。这就是保存至今的《尚书·汤誓篇》。商汤从亳起兵,矛锋直指夏都。在与夏桀决战之前,先灭掉了此时仍然听从夏王指挥的个别方国部落。《诗·商颂·长发》:“韦、顾即伐,昆吾夏桀”郑玄如是注释:“韦,彭姓也。顾、昆吾皆己姓也。三国党于桀恶,汤先伐韦、顾,克之。昆吾、夏桀则同时诛也。”说明汤之所以伐韦、顾、昆吾三国,是因为它们仍在助桀与商为敌,即“三国党于桀恶”。三国之中最后灭亡的是昆吾,《史记·殷本纪》说:“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代昆吾,遂伐桀”。
至此,夏桀羽翼已被全部剪除。然而,此时夏桀对商汤的进攻并未做认真防备,“桀亡待汤之备”。因此,当商汤的军队到来时,“未接刃而桀走”。
夏军逃至鸣条,一战被商军击溃,夏桀逃奔南巢而死。《史记·夏本纪》云:“汤乃践大子位,代夏朝天下”。至此,商汤完成灭夏重任,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
向夏王朝首都发起进攻。双方战于鸣条(河南封丘东),夏师败绩。灭夏后,汤回师亳邑,大会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于亳。
商朝的建立,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古代文明的进步获得转机。商朝建立以后,为了抵御自然灾害,屡次迁都,经济水平十分低下。但商汤吸取夏朝灭亡的教训,广施仁政,深得民心,商朝政权得到了初步巩固。
商朝的农业、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经济作物,经济发展加快,私有制度进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时代。历史上把这一段时期称作“商汤革命”时期。
商朝的势力范围也大大超过了夏朝。考古学家从安阳的小屯村发现了大量的甲骨文,说明殷商时代文字已经得到充分广泛的应用,发展得也比较成熟;汉字的结构在甲骨文中已经基本形成。通过对甲骨文的研究,使我们对商朝的了解更为详细可靠。
商朝对于天文天象的记载、对于干支记时法的运用等在甲骨文上有所反映。商朝的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都比较快,尤其是手工业,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各种常用的器具和礼器、酒器十分精美。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这期间,商王朝曾多次迁都。 《竹书纪年》记载,商王仲丁“自亳迁于嚣”、河甲“自嚣迁于相”、祖乙迁邢(今邢台市)、南庚“自邢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关于商朝的另一个都城——耿都。公元前1525年,祖乙不满相都(今河南内黄)把国都迁到了耿地(今山西河津),一年后,祖乙就因河患复迁都邢(今河北邢台)。因其为都仅仅一年,史学界就把祖乙迁耿略去不谈。
从文献记载可以知道,商代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有各种职官、常备的武装(左中右三师),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规等等。但上述这几个都城,它们与文献中记载的名字是甚么关系,学术界还有不同看法,只有安阳殷墟是盘庚以后诸王世的都城,看法比较一致。对商代历史上多次迁都的原因,史学家们有不同的看法。但从《尚书·盘庚篇》中看到,迁都与内部的政治斗争有一定关系。如盘庚虽然声称“视民利用迁”(为人民的利益而决定迁都),但对那些不听命令的人,他发出了“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我要将他们斩尽杀绝,不让孽种留在新邑)的威胁,反映了内部争斗的激烈。
盘庚迁殷以后,王室内部的矛盾得到缓解,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盘庚被称为“中兴”之主,并为武丁盛世的到来,打下了基础。
武丁是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盘庚之侄,死后谥为高宗,所以他又被称为殷高宗。他年幼时,小乙曾让他到民间生活了一段时间,深知民众生活的艰难困苦。他即位以后,兢兢业业、不敢荒宁,励精图治,决意振兴大业。他四出征伐,对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国进行征讨,战争的规模不小,往往动用数千兵力,最大的一次发兵一万三千人。在这些征战中,商王征服了许多小国,扩大了领土,也捉获了大量俘虏。
武丁时期的文化遗存相当丰富,宫殿、墓葬、作坊等遗存都有发现。代表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青铜业,有了突破性进展,如铜、铅、锡三元合金出现了;分铸技术已被广泛运用;青铜器生产数量大增,还出现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联甗这样的重器。
武丁之世在青铜业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中国青铜时代进入繁荣时期。此外,在纺织、医学、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开创的盛世局面,为商代晚期社会生产的发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武丁死后,他开创的太平盛世,没
能长久延续下去。祖庚、祖甲以后诸王,特别是帝乙帝辛时期,国内矛盾十分尖锐,东南方的诸侯起来反叛。面对这种情况,商王帝辛(纣)少年英勇,派部下向东征讨莱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将商的势力延伸到了东海和长江流域,但是其连年的征战,极大消耗了国力,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矛盾,国内兵力空虚,使其对西北的控制下降,给了周以可趁之机。
在周武王时,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纣)仓促间只能以奴隶为军抵御周人,结果,商王的军队毫无斗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战,“血流浮杵”,国内商军尽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灭亡, 周王朝建立。
商朝灭亡,殷商的王族箕子不愿臣服于周,于是率领部分殷民北迁,建立朝鲜国,史称箕氏朝鲜。 西汉初期,燕王卢绾部将卫满灭掉箕氏朝鲜。另外朝鲜半岛的辰国就是商族国家。
周武王分封诸侯时,仍然封纣王的儿子武庚于殷,以奉其宗祀。武王死后,武庚叛乱,被周公平叛杀死。另封纣王的庶兄,当年曾降周的微子启于商丘,国号宋,以奉商朝的宗祀,殷商遗民一分为二,成为后来的卫、宋两国。宋国在战国时亡于齐,卫国在秦二世时被秦朝吞并。在辽东,又有商朝宗室箕子开国朝鲜,后亡于燕人卫满。
《史记·吴起列传》记载商朝疆域“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 。”商朝疆域,北到辽宁,南到湖北,西到陕西,东到海滨。 除了包括夏所属长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苏,陕西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陕西江苏的剩余土地,辽宁,甘肃,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
据《尚书商书》记载,“自契至成汤,八迁,汤始居亳。”八迁的地点,历来说法不一。大体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范围。有人认为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都可能是汤都西亳。成汤灭夏至盘庚五迁,始居于殷。 “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
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 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
《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 《盘庚》 《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
“公田”上的收获物就作为交给奴隶主贵族的一种赋税。
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殷人七十而助”(《孟子·滕文公上》)的“助法”。这种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画地面为井字形,分为九区;八区分配于八家之民,称曰“私田”;其中之一区,八家合力耕作,谓之“公田”。
所以,孟子说:“助者,藉也”(《孟子·滕文公上》)。中国古代文献中的“藉”字应作“耤”,后来误作“籍”。“耤”即“借”字,“耤”(强迫)公社农民的力量来为自己耕种叫做“耤”,字从“耒”即表示其与农事有关。所以赵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谓也。”郑玄注《礼记·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税”时也说:“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商朝人口约500万至700万,士兵约12至15万。
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万人的。兵以庶民为主,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
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墟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河南安阳侯家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世系 | 时间 | 1 | 2 | 3 |
中丁 | 约前16世纪 | 商中丁攻蓝夷之战 | ||
河亶甲 | 约前14世纪 | 商河亶甲攻蓝夷班方之战 | ||
阳甲 | 约前14世纪末 | 商阳甲西征之战 | ||
武丁 | 约前13世纪 | 武丁攻周边各国的战争 | 武丁对西北游牧民族的战争 | |
廪辛康丁 | 约前12世纪 | 廪辛、康丁攻危方之战 | 廪辛、康丁抗击羌方之战 | |
武乙 | 约前12世纪 | 武乙攻召方之战 | 武乙攻人方之战 | 周季历攻西落鬼戎之战 |
武乙二十四年 约前12世纪 | 周季历灭程之战 | |||
文丁 | 约前12世纪 | 周季历攻燕京戎之战 | 周季历攻余无戎之战 | 周季历攻始呼戎之战 |
周季历攻翳徒戎之战 | ||||
帝乙 | 约前12世纪 | 周文王攻商之战 | 帝乙攻人方之战 | 帝乙帝辛攻盂方之战 |
帝辛 | 约前11世纪 | 帝辛攻东夷之战 | 周文王攻犬戎之战 | 周灭崇之战 |
帝辛三十二年 约前11世纪 | 商王周文王灭密须之战 | |||
帝辛三十四年 约前11世纪 | 商王周文王攻耆之战 | 周文王灭邗之战 |
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一农业为主的部落,商汤曾派亳人帮助葛人种地。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其受年”(能获得丰收吗)的问语,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在畜牧业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还有象骨,说明当时北方还有训象。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
商代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牵着牛车和乘船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到商代后期,都邑里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吕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又曾在孟津卖饭。
虽然商代没有人口调查制度的具体记载,但从甲骨文的祭祀卜辞用牲资料中可以间接算出晚商人口。
虽然商代服饰的基本形制趋同,但实际上商朝的服饰还是具有相当严格的等级制度的,比较高级的染织品、刺绣品及装饰品都由奴隶主阶级享用,而底层的民众只能穿麻布以及与麻布同类的葛布制成的编织物。
除形制以外,商朝服饰严格的等级制度还体现在颜色的使用上。贵族的礼服,上衣多采用青、赤、黄等纯正之色,下裳多用间色,如缁、赭、绿等经过数次浸染的颜色,并且衣领,衣袖处还有镶边,日常家居则常穿缟衣,绿衣和缁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就没有这么丰富多彩了。
殷商时期的装饰纹样造型,强调夸张和变形,结构以几何框架为依据作中轴对称,将图案严紧地适合在几何框架之内,特别夸张动物的头、角、眼、鼻、口、爪等部位,以直线为主,弧线为辅的轮廓线表现出一种整体划一,严峻狞厉的美学风貌,象征着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威严和神秘,这是奴隶社会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时代风格。
提及服饰文化,不光有服还有饰,服和饰通常是搭配出现的。从殷代的出土玉石人形象可见殷代男女贵族身上还有佩玉的习惯,统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的玉佩制度,用以区别阶级和等级。商人玉佩的形式,一般是把玉雕琢成各种小动物形象,最常见的是一种玉鱼。
殷商时期,服饰能够出现这样的等级差别,与当时相对于原始经济而言的繁荣和技术进步密切相连。正是由于当时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才有可能为社会提供众多的服饰资料,统治阶级才能择其优者自用,而弃其劣者予贫民;才能够在服饰材料的质地、颜色、图案上分等论级,这就给后代的等级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在后世正式确立了章服制度。
商朝服饰至少有十二种形态:
(一)交领右衽短衣,有华饰,衣长及臀,袖长及腕,窄袖口,配以带褶短裙,宽腰带,裹腿,翘尖鞋。是为高级权贵衣着。人像“身着大领衣,衣长盖臀,右衽,腰束宽带,下身外着裙,长似过膝。胫扎裹腿,足穿翘尖之鞋。衣之领口、襟缘、下缘、袖口缘有似刺绣之花边,腰带上亦有刺绣之缘。裙似百褶,亦有绣纹。衣饰回纹、方胜纹等。
(二)交领右衽素长衣,长袖,窄袖口,前襟过膝,后裾齐足。配以宽裤,宽腰带,鞋履,腹悬一斧式蔽膝,头戴高巾帽。是为中小贵族或亲信近侍所服。此类带后裾的交领长衣,即“深衣”的先例。短发后梳至颈部往内卷,头顶中央至背脊臀部一线有扉棱饰品。穿紧身长袖花衣,衣长及足。着革制低帮平底翘头履 。
(三)交领长袖有华饰大衣,衣长及足踝。配以宽腰带,上窄下宽形蔽膝,鞋履,头戴頍形冠卷。是为高级贵妇之服。头编一长辫,辫根在右耳后侧,上盘头顶,下绕经左耳后,辫稍回接辫根。戴一“頍”形冠,冠前有横式筒状卷饰,冠顶露发,冠之左右有对穿小孔,靠前也有一小孔,为插笄固冠之用。《礼记·玉藻》云:“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郑注:“武,冠卷也。”这里说的子姓殷人之冠,指此类带有横筒状卷饰之冠。穿交领窄长袖衣,衣长及足踝,束宽腰带,左腰插一卷云形宽柄器,腹前悬一过膝长的条形“蔽膝”,着鞋。
(四)肩背部披格子长条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装束,下穿格子条纹长裙,腹下悬一斧式“蔽膝”。头戴格子条纹布帽冠蒙覆其发。为贵族服饰。双手拱置细腰前,双肩披格子长条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装束,下穿格子条纹长裙,腹下悬一斧式“蔽膝”。头戴布质格子条纹帽冠,齐齐罩覆额头发际及后脑,冠顶四周有缀物固冠。这类帽冠可能类于礼书中说的“缁布冠”。
(五)直领对襟有华饰短衣,长袖,衣长及臀。配花长裤,鞋履,头带頍形冠。是为贵族衣装。双手后支地,头上仰。戴圆箍形“頍”,直领对襟衣,衣饰云纹和目雷纹。下着分裆裤,腹胯间有一大牛面纹。足穿高帮鞋。
(六)对襟长袍,宽长袖,衣长及足(第33例)。为贵族衣装。头顶左右双髻,双手拱抱腰前,作鞠躬状,穿对襟长袍,宽长袖,衣长及足,足似穿高帮鞋。
(七)对襟华饰长袖短衣,束腰,花长裤,配花鞋。头发用某种胶类固定成高高耸起型,发梢外勾。为中下层贵族或近臣亲信形象。发式高高耸起,发梢外勾,可能是用某种胶类固定成型。穿对襟华饰长袖短衣,束腰,花长裤,着花鞋,为布帛制品。
(八)高后领敞襟长袖花短衣。是为亲信贵族之衣。头上截留短发一周,着衣,长袖窄口,敞襟,后领较高,衣下缘垂及臀部,背部衣饰云纹。着鞋。
(九)圆领长袖花短衣。配紧身花裤,帽冠。是为中上层贵族衣装。发式高耸呈尖状,十分奇特,沈从文先生认为其发可能用某种胶类胶固成型。头上戴有高冠,冠向后背,且向下卷,周边有扉棱突出。头之后脑部有向上弯曲之突出如虿尾的发髻。长袖窄袖口衣,下着紧身裤,遍饰云纹,臀部有一⊕纹。曲臂,手置胸前,跣足。头发上束成前后双髻,前髻高而向后下卷,后髻略小而突起。冠型高耸,周边有突棱,冠向后卷,身着长袖窄袖口衣,紧身裤,遍饰云纹,臀部也有一⊕纹,又戴一臂环。华冠周边有突棱,冠前后作直角式,与上例异,紧身衣裤饰云纹,臀部也有一⊕纹服饰与上例同,而其华冠比上例高出一倍左右。 头戴冠,冠型前高后卑,前面和上侧有扉棱,后侧平滑,冠身不透空。衣饰云纹。
(十)圆领窄长袖花大衣,衣长及小腿。是为中下层贵族衣装。头顶心梳编一短辫,垂及脑后。穿窄长袖衣,圆领稍高,衣长及小腿。衣饰蛇纹和云纹。跣足。
(十一)圆领细长袖连袴衣,下摆垂地,束腰索,衣式简而无华。是为罪隶服。可分两类:一类头顶秃光,臂被缚于背后,为男性罪隶;另一类头上盘发或束单髻,有的戴额带,臂被缚于前,双手均桎梏于拲中,是为女性罪隶。身着圆领窄长袖连袴衣,下摆垂地,腰束索,臂被缚于背后。(男)头顶收发束单髻,浑身一丝不挂,跣足,双手被枷于腹前(女)。
(十二)赤身露体或仅于腹前束一窄蔽膝,以及头部戴圆箍形“頍”,或戴一扁平圆冠。乃卑民家奴形象。头戴一圆箍形“頍”。仅腹前悬一“蔽膝”。
自商代起,中国音乐进入了信史时代。民间的音乐和宫廷的音乐,都有长足的进步。由于农、牧、手工业的发展,青铜冶铸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从而使乐器的制作水平飞跃,大量精美豪华的乐器出现了。乐舞是宫廷音乐的主要形式。可考证的有《桑林》、《大护》,相传为商汤的乐舞,为大臣伊尹所作。从事音乐专业工作的,主要有“巫”、音乐奴隶和“瞽”三种人。有关商朝的民间音乐的材料很少,《周易·归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
据商代的甲骨资料来看,殷商时代的万物崇拜依旧盛行,信仰对象包含大自然的各方面,例如:河神、山神、日月星辰、地神等对象。但这些自然神祇仍属于万物崇拜,变化有限,比较特殊的,是商人心中的“帝”信仰。
“帝”是商人心中的最大神,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也是社会秩序的主宰。这种“一元”(帝)“多神”(自然神祇)的信仰模式,与现实世界的“王权政治”相仿。简单来说,人世有君王统治百姓,在自然界有“帝”统治自然神祇,但“帝”的能力和权威更凌驾世间君王之上,他是一切万物的主宰。
商人问卜的对象有三大类,即天神、地祇、人鬼。在这三类之中,权威最大的即是“帝”,“帝”所具有的能力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对自然气候的控制,这些问卜主要是关系到农业生产的丰欠。第二是主宰人世间的祸福奖惩。第三是决定战争的胜负和政权的兴衰,由于商代仍属部族式的社会形态,仍需以战争手段征服诸边各部落,商王往往向“帝”问卜战争的胜败,看看“帝若”,还是“帝不若”。由此来看,商人日常生活中,几乎莫不祷于“帝”,在如此的宗教心理之下,也就不难理解,商人何以会有“好祀”、“重祀”之风了。
商代的陶器有各种颜色,有些为轮制,有些则使用泥条盤筑法,陶器上常压印花纹。所知最早的中国釉料出现于商朝。此时期还有大理石及石灰石雕刻的真实与神话动物。由商代的都市可看出,当时已具中国建筑的基本形式,值得注意的聚落包括二里头、郑州、殷(今安阳境内)等,这些地点在不同时期均曾为首都。商代晚期的统治者均热衷于建立奢华的宫殿。
商代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规定三百六十六天为一个周期,并用年终置闰来调整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记录。
契(约前2096年-前?年注释1):虞舜三十三年-?
昭明(前?年-前?年)
相土(前?年-前?年)
昌若(前?年-前?年)
曹圉(前?年-前?年)
冥(前?年-约前1875年)
王亥(约前1874年-约前1775年):夏杼十四年-夏泄十二年
王恒(约前1774年-约前1771年):夏泄十三年-夏泄十六年
上甲微(约前1770年-前?年):夏泄十六年-?
报丁(前?年-前?年注释2)
报乙(前?年-前?年注释2)
报丙(前?年-前?年注释2)
主壬(示壬)(前?年-前?年)
主癸(示癸)(前?年-前?年)
注释:1.括号内的时间均为在位时间,也就是某年至某年为商部族首领,但是这些时间都是后人的推测,不一定正确,并且存有较大的争议,仅供参考。
2.据考证,司马迁《史记》所载“报丁、报乙、报丙”的顺序有误,应为“报乙、报丙、报丁”。
次序 | 日名1(祭名) | 日名2(祭名) | 庙号 | 谥号 | 名 | 备注 |
1 | 大乙 | 天乙 | 高祖 | 汤 | 履 | 商王,子姓 |
大丁 | 太丁 | (无) | (无) | 托 | 未即位,追尊为王 | |
2 | 卜丙 | 外丙 | 哀 | 胜 | ||
3 | — | 仲壬 | 懿 | 庸 | ||
4 | 大甲 | 太甲 | 太宗 | 文 | 至 | |
5 | — | 沃丁 | 昭 | 绚 | ||
6 | 大庚 | 太庚 | 宣 | 辩 | ||
7 | 小甲 | 小甲 | 敬 | 高 | ||
8 | 雍己 | 雍己 | 元 | 密 | ||
9 | 大戊 | 太戊 | 中宗 | 景 | 伷 | |
10 | 中丁 | 仲丁 | 孝成 | 庄 | ||
11 | 卜壬 | 外壬 | 思 | 发 | ||
12 | 戋甲 | 河亶甲 | 前平 | 整 | ||
13 | 且乙 | 祖乙 | 穆 | 滕 | ||
14 | 且辛 | 祖辛 | 桓 | 旦 | ||
15 | 羌甲 | 沃甲 | 僖 | 逾 | ||
16 | 且丁 | 祖丁 | 庄 | 新 | ||
17 | 南庚 | 南庚 | 顷 | 更 | ||
18 | 象甲 | 阳甲 | 悼 | 和 | ||
19 | 般庚 | 盘庚 | 世祖 | 文成 | 旬 | |
20 | 小辛 | 小辛 | 章 | 颂 | ||
21 | 小乙 | 小乙 | 惠 | 敛 | ||
22 | 武丁 | 武丁 | 高宗 | 襄 | 昭 | |
且己(孝已) | 祖己(孝已) | (无) | (无) | 未即位,追尊为王 | ||
祖戊 | 祖戊 | (无) | (无) | 未即位,追尊为王 | ||
23 | (未闻其祭名也) | (无) | (无) | 篡位,甲骨文中有记载 | ||
24 | 且庚 | 祖庚 | 后平 | 跃 | ||
25 | 且甲 | 祖甲 | 世宗 | 定 | 载 | |
26 | 廪辛 | 廪辛 | 共 | 先 | ||
27 | 康丁 | 庚丁 | 安 | 嚣 | ||
28 | 武乙 | 武乙 | 烈 | 瞿 | ||
29 | 文丁 | 太丁 | 匡 | 托 | 甲骨文中亦作“文武丁” | |
30 | 帝乙 | 帝乙 | 德 | 羡 | ||
31 | 帝辛 | 帝辛 | 纣 | 受 |
注:日名1为甲骨文中的日名,日名2为《史记》中记载的日名。
武庚,纣王之子,幼时聪明好学。约公元前1046年2月底,商亡周立。武庚管理殷余民,殷民大悦。
武王为防武庚叛乱,又在朝歌周围设邶、鄘、蔡等三国。朝歌以东设卫国,使管叔由管徙封卫,朝歌西与南为,使蔡叔由蔡徙封;朝歌以北为邶,使霍叔自霍徙封邶。共同监视武庚。此时,武庚留居在纣宫(今淇县城内的西坛、三海一带)续殷祀。
殷亡第四年,(公元前1043年)武王驾崩,子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代成王掌管国事。对此,管叔、蔡叔皆不满,散布周公想篡位之谣言,并串联武庚起兵反叛。
周公和召公为保周江山,“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周公以成王命率军东征,伐朝歌叛军,武庚兵败被诛。周公又杀管叔、放蔡叔、贬霍叔,将朝歌“殷顽”迁于洛阳管教之。
武庚之乱后,使周初统治都更深刻地认识到封建
亲戚、蕃屏周室的重要性。在武王分封的基础上,周公、成王再次大规模分封诸侯。相传周公分封七十一国,其中有五十三人是姬姓子弟,他们都是文王、武王和周公的后人,如文王之弟封于东虢、西虢,文王之子封于邗、晋、应、韩;周公之子封于凡、蒋、邢、茅、砟、祭。原来属于武庚的封和殷遗民被一分为二,一部分纣兄微子启,他在灭商后投降周,也未卷入叛乱,因此封于商丘,国号宋。另一部分封给成王的叔父康叔,在殷商故墟。国号卫。此外,还有一些异姓贵族为周公、成王所封。两次分封,不仅使周人巩固了在原属殷商的广大地区的统治,而且扩大了周人的势力和影响,使周成为国力和疆域远远超过商朝的强大国家。
武王克商之年是商、周的分界,确立这一年代定点,就可以安排西周王年,并上推商年和夏年,因而是三代年代学的关键。
“工程”推求克商年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关键性考古遗址的14C测年、甲骨文日月食以及文献记载的综合研究,缩小武王克商年的范围;二是在以上范围内,通过金文的排谱和对武王克商的天文学推算,寻找克商的可能年代,最后加以整合,选定最佳年代。
先秦文献所载西周积年在270年至290年之间。《左传》宣公三年:“成王定鼎于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左传》预言多为作者根据既有事实而造设,所以较为可信。自武王至显王共30世、31王(不计哀王、思王)。自周显王三十三年起,六国次第称王,《左传》此语当指是时。显王卒于公元前321年,自此上溯700年,为公元前1020年,再加上定鼎以前的成王、武王之年,则西周积年约270年。另据《孟子·公孙丑下》和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载上推,西周始年应在公元前1020年以上。
此外,古今都有学者用古历推求武王克商之年的,如刘歆用三统历推得的公元前1122年(西周积年为352年),汉代学者用殷历推得的公元前1070年(西周积年为300年),清代学者以颛顼历推得的公元前1066年(西周积年为296年)等。但上述各种古历不早于战国秦汉,并非夏、商、西周的真实历法。
为了缩小克商年的范围,“工程”对沣西等遗址的系列样品作了14C测年,并通过对殷墟甲骨文月食年代的天文推算,下推克商年的范围。1997年发掘的沣西H18,是夏商周断代工程的重要发现。沣西97SCMT1探方,由一组系列地层单位构成,其中最底层的H18,由4个小层构成,包含内容丰富,所出有木炭、兽骨和炭化小米等可供测年的标本,属先周文化晚期单位,与张家坡早期居住遗址时代大体相当。叠压在H18之上的,是T1第四层,时代相当于西周初期;叠压或打破。
第四层和H18的有H16、H11和H8、H3、T1第三层等。其中H16、H11属西周早期,H8、H3、T1第三层属西周中期。以上单位均出土有各时期典型特征的陶器群。作为先周文化晚期,即商代末期典型单位的H18和作为灭商后西周初期文化典型单位的T1第四层,为从考古学上划分商周界限,提供了理想的地层依据,武王克商之年应该包含在这一年代范围内。
“工程”用常规法和AMS法对从这组地层中采集的系列含碳样品作了14C年代测定,并用1998年树轮校正曲线对所得数据进行高精度扭摆匹配,得到武王克商年的年代范围为公元前1060—前995年。
与推定克商年范围有较直接联系的考古遗址样品系列,除上述沣西系列外,还有商后期的殷墟系列、西周的琉璃河系列和天马—曲村系列。经14C年代测定,其年代范围分别为:殷墟四期为公元前1080—前1040年左右;琉璃河一期一段墓葬为公元前1040—前1006年左右;曲村一期一段为公元前1020—前970年左右。考虑到殷墟文化四期的年代有可能延续到西周初,故克商年范围的上限取为公元前1050年。琉璃河遗址一期H108出土有“成周”甲骨,其年代不得早于成王,因此,其上界可以作为克商年范围的下限。该遗址第一期墓葬中最早的年代数据的中值为公元前1020年,由此得出克商年的范围为公元前1050—前1020年。
经多学科合作,“工程”对宾组卜辞中五次月食的年代进行证认,并计算出五次月食的绝对年代,参照文献所见商代积年和武丁及其后诸王年代的记载以及由周祭卜辞对商末三王年祀的研究,得出的克商年范围也在公元前1050—前1020年之间。
由沣西等遗址分期与14C测年和由甲骨月食推断的克商年范围,虽是各自独立进行的,但都集中在公元前1050—前1020年,与前述先秦文献研究所得武王克商之年的年代范围基本趋同。
在克商年的可能范围之内,通过现代天文方法回推克商天象,得到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1044年、公元前1027年等三个克商年的方案。天文推算的三个克商年,是各自独立得到的。三个方案都在前述由相关系列14C测年以及由甲骨月食推定的克商年的范围之内,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无法满足文献所给出的全部条件,因此,只能根据其满足的程度,以及与金文历谱匹配的状况来选定最优解。
根据“工程”所定金文历谱,成王元年在公元前1042年,尚未发现四要素俱全的武王时的青铜器,难以直接推定克商之年。据《尚书·金滕》,武王在“既克商二年”的某日得病,经周公祈告,次日即病愈,又说武王死后,国中发生“管蔡之乱”,但没有提及武王的卒年,因此后世学者对武王克商后的在位年数有争议。据梁玉绳《史记志疑》统计,有二年、三年、四年、六年、七年、八年等异说。但文献记述武王史事无超过四年以上者。东汉学者郑玄在其《诗谱·豳风谱》中提出,武王克商后在位四年;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引日本高山寺《周本纪》钞本,武王于克商后二年病,又“后二年而崩”,与郑说相合。取此说则克商后二年病,又“后二年而崩”,与郑说相合。取此说则克商年为公元前1046年,天文推算的公元前1046年说与此正相符合。此说与金文历谱衔接较好,与《武成》、《召诰》、《洛诰》历日、《国语·周语》伶州鸠语等也能相容,是三说中符合条件最多的一种,故定为武王克商的首选之年。
建立商前期年代学框架的主要依据是商前期考古学文化的分期与测年以及商前期都城的历史地理学研究和古代文献有关商年记载的研究。
属于商前期的遗址主要有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小双桥遗址、洹北花园庄遗址、邢台曹演庄遗址和东先贤遗址等。“工程”以上述遗址的发掘和分期研究为基础,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商前期考古学文化序列:第一期以郑州商城C1H9、偃师商城宫城北部灰沟最底层为代表;第二期以郑州商城C1H17、偃师商城86J1D5H25为代表;第三期以郑州商城C1H1、C1H2乙、偃师商城85YS5T1H3为代表;第四期以郑州白家庄第二层、小双桥遗址的主体遗存为代表;第五期以安阳洹北花园庄早段97G4、98AHDH11、99AHDM10和邢台东先贤遗址一期98H15、H34为代表。 工程对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小双桥遗址、花园庄遗址、东先贤遗址出土的系列样品进行了常规14C测年或AMS测年和拟合,得出了系列年代数据。
根据先秦及汉代文献关于商代积年的记载,商代总积年当为496+56=552年(含1046),若将伐桀之年计入,则为553年。也有学者认为“汤灭夏以至于受”可能是指从汤至帝辛即位,二十九王不包括未立而卒的大丁和帝辛。如是,则商积年为496+30(帝辛在位年数)=526年。
夏商分界是商前期年代框架构建的定点之一。关于夏商文化的分界,有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间,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间,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之间,二里头文化四期与二里岗下层之间等说法。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是已知最早的商代都邑规模的遗址,其始建年代应最接近夏商更替之年。“工程”根据14C测年数据,推断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始建年代在公元前1610—前1560年之间。
参考文献有关商代积年的记载,如取商积年576年说,由公元前1046年武王克商上推576年,则为公元前1622年;如取商积年496年说,若依陈梦家的解释,则当由公元前1046年上推552年为公元前1598年,若依另一种解释,则由公元前1046年上推526年为公元前1572年。再参考14C测年数据,现取整估定商始年为公元前1600年。
商代后期指盘庚迁殷至商朝灭亡,其间经八世十二王。商代后期年代学研究以殷墟文化的分期和14C测年为基础,以甲骨分期和测年与殷墟分期相印证,结合文献记载、甲骨文天象记录和历法材料的研究来完成。
位于河南安阳的殷墟是商后期都城所在。殷墟文化分为四期(根据最新发现,洹北花园庄早段遗存早于第一期)。殷墟文化一期到四期对应的商王如下:殷墟一期约当盘庚、小辛、小乙和武丁早期;殷墟二期早段年代约当武丁晚期,晚段尚未发现可以定年的材料,估计与祖庚、祖甲时代相当;殷墟三期约当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代;殷墟四期约当帝乙、帝辛时代。“工程”对殷墟各期采集的样品作常规14C测年,经树轮曲线校正,得到24个系列样品的日历年代。
“工程”选择分期明确、有断代价值的卜骨,用AMS法进行系列14C年代测定。甲骨测年的目标,是用AMS法对各期、各组有字卜骨测年,对照高精度树轮校正曲线研究,将测得的数据转换成日历年代,进而排出武丁至帝辛的年代序列。
其中31个有字卜骨样品和8个无字卜骨样品制备成石墨,用AMS法做了14C测量。31个有字卜骨样品的测年数据,有22个在合理的年代范围之内,另外9个明显偏老。8个无字卜骨样品的测年数据,也有2个明显偏老。专门的实验研究表明,偏老的主要原因当是样品受到老碳的污染。
除去分期尚有争议的历组卜骨等,将剩余的15片有字卜骨、6片无字卜骨和2个层位清楚的同期骨样纳入拟合系列,用贝叶斯方法对测得的14C年代数据进行系列样品树轮校正,所得日历年代与既有的商后期年代框架基本一致。
“工程”还对甲骨文中可能的日月食记载进行学科交叉研究,由宾组卜辞中的五次月食,推得武丁在位年代。宾组卜辞五次月食记录的可信性,学术界没有争议。宾组卜辞属武丁到祖庚时期。在3000多年前、在这一不太长的时间范围内,竟有五次月食记录,这是世界天文学史上的奇迹。天文计算表明,在公元前1500—前1000年间只有一组年代既符合卜辞干支,又符合月食顺序:癸未夕月食,公元前1201年;甲午夕月食,公元前1198年;己未夕向庚申月食,公元前1192年;壬申夕月食,公元前1189年;乙酉夕月食,公元前1181年。
根据《尚书·无逸》,武丁在位59年,由五次月食可大致推定武丁在位的年代:①如果乙酉夕月食当武丁末年,那么,武丁在位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239—前1181年。②如果壬申夕、乙酉夕月食下延至祖庚,那么,武丁在位的年代约为公元前1250—前1192年。从甲骨分期看,壬申、乙酉月食放在祖庚世比较好。因武丁在位的年代不会超过公元前1400—前1160的范围,而在此范围内,己未夕向庚申月食只有公元前1192年、1166年两种选择,甲午夕月食最早为公元前1229年。
所以,即使不采用根据新的甲骨分期分类得到的五次月食的顺序,武丁在位的年代范围也不会有大的变化。
商代晚期,商王用五种祭祀方法按固定顺序轮流祭祀先王及其配偶,一个祭祀周期称为一祀,长度约等于一个太阳年,学者称为周祭,有纪时作用。帝辛的周祭材料可靠,依之排出祀谱,可确定帝辛在位年代。利用周祭材料也可排出帝乙祀谱,与帝辛祀谱连接,确定帝乙在位的可能年代。在周祭系统中,帝辛元祀至十一祀祀谱有6件青铜器,联系清楚,是商末三王祀谱最有根据的一段。由此排出帝辛元祀到十一祀祀谱,在历法上符合阴阳合历的原则,在周祭上祭祀与季节基本对应,所以应属可信。经研究,这段祀谱二祀正月初一日的干支应是丙辰或丁巳。按照这一特征,再考虑当时岁首和月首的可能情况,得到帝辛元年可能的年代为公元前1085年、1080年、1075年、1060年等。因武王克商之年确定为公元前1046年,而周祭材料中记有廿五祀的青铜器应入帝辛祀谱,没有发现更多的祀数,所以帝辛元年以选在公元前1075年为妥。
商后期王年在《尚书·无逸》中有所叙述,古本《竹书纪年》亦保存两条。后世学者在利用文献推定盘庚迁殷到商亡的总年数时,有275年、273年、253年三说。现已推定武王克商之年为公元前1046年,如采用275年,则盘庚迁殷在公元前1320年;如采用273年,则盘庚迁殷在公元前1318年;如采用253年,则盘庚迁殷在公元前1298年。因武丁元年确定为公元前1250年,考虑到盘庚、小辛、小乙一代三王总年数的合理性,以253年说较妥,则盘庚迁殷在公元前1298年,今取整为公元前1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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