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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

(清朝光绪九年十一月至十一年二月,法国侵略越南并进而侵略中国而引起的一次战争)
更新于:2024-02-03 23:25:10

中法战争(汉语拼音:Zhongfa Zhanzheng),1883年12月至1885年4月(光绪九年十一月至十一年二月),由于法国侵略越南并进而侵略中国而引起的一次战争。

由于清朝统治者的腐朽昏庸,最后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法国侵略越南与觊觎中国

英法对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开始武力侵占越南南部(南圻,西方人称为交趾支那),企图利用红河作为入侵中国云南的通道。

1873年11月(同治十二年十月),法军百余人侵袭并攻陷河内。

越南国王请求驻扎在中越边境的中国人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协助抵抗法军。

同年12月,法军退回越南南部 。

1874年3月15日,越南被迫在西贡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越南向法国开放红河,并给予法国在越南北部通商等多种权益。

清政府对该条约不予承认。

1882年3月,法军第二次侵犯越南北部。

越军再次要求清政府派军应援。

清政府命令滇桂两省进扎,但强调衅端不可自我而开。

1883 年5月19日,刘永福率黑旗军在怀德府纸桥进行决战,法军被迫退回河内。

8月间,法军一面在北越加紧攻击黑旗军,一面以军舰进攻越南中部,直逼越南都城顺化。

8月25日,迫使越南签订《顺化条约》,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

中法两国的直接对峙

《顺化条约》签订后,法国立即禁绝了越南与中国的一切关系,造成了与中国直接对峙的形势。

这时,清统治集团内部以左宗棠、曾纪泽、张之洞为代表的主战派,力促朝廷采取抗法方针;但李鸿章却一意主和。

清政府最高决策机构举棋不定,便利了法国进行军事部署。

10月25日,法国东京海域分舰队司令A.A.P.孤拔受命为北越法军统帅,决定向红河三角洲中国军队防地发动攻击。

战争的爆发

法国的军事行动第一个目标确定为红河三角洲山西的清军阵地。

法军于1883年12月14日发起攻击,占领山西。

1884年2月,米乐继孤拔为法军统帅,图谋侵犯北宁。

3月12日,北宁、太原相继失陷,法军进驻兴化。

法国利用节节胜利的形势,对越南和中国都展开了进一步的政治胁迫。

6月,法国政府与越南订立最后的保护条约。

清廷被迫接受法国提出的要挟性谈判。

5月11日,李鸿章与法国代表F.E.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

主要内容是 :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同意中越边界开放通商。

此后,法国又单方面规定在越南北部全境向中国军队原驻地分期“接防”的日期。

李鸿章没有肯定同意这个规定,又没有明确反对,也未上报清政府。

6月23日,法军突然到谅山附近的北黎(中国当时称为观音桥)地区“接防”,要求清军退回中国境内。

遭到中国驻军拒绝后,开枪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

清军被迫还击。

史称北黎冲突或观音桥事变。

法国以此为扩大战争的借口,照会清政府要求通饬驻越军队火速撤退,并赔偿军费2.5亿法郎(约合白银3800万两)。

清政府派两江总督曾国荃于7月下旬在上海与J.巴德诺谈判,未有结果。

法国将战火扩大到中国东南沿海

法国派巴德诺与曾国荃进行谈判的同时,再次挑起战争。

法国任命孤拔为统帅,8月5日,法舰轰击基隆,强行登陆,中国军队在刘铭传统率下顽强抵抗,法军被击退。

随后,法国政府要求赔款8000万法郎,10年付清。

清政府拒绝。

中法外交关系正式破裂。

23日,法国以先期驶入福州马江以内的兵舰向中国船舰猛攻,中国水师仓卒应战,战舰11艘或沉或伤,官兵殉难者近800人。

法舰又炮轰马尾船厂(福州船政局),将其击毁。

8月26日,清廷颁发上谕,谴责法国先兵端,令陆路各军迅速进兵,沿海各地严防法军侵入。

这道上谕实际上是对法国侵略者的宣战书。

10月初,法舰分头进犯中国台湾基隆和淡水,刘铭传坚守淡水。

法军在基隆登陆后,再犯淡水,被击退。

由于无法深入,转而从10月23日起对中国台湾实行海上封锁。

1885年初,法军接连从基隆向台北进攻;法舰骚扰浙江镇海。

3月底,法军占领澎湖岛及渔翁岛。

镇海之战,法舰遭到中国军队奋勇还击,孤拔身受重伤,6月11日死于澎湖岛。

镇南关大捷

中法之间的陆上战争仍在中越边境和越南境内激烈进行。

1884年2月,法军进攻谅山,广西巡抚潘鼎新不战而退。

10天以后,法军侵占镇南关(今友谊关)。

时老将冯子材受命驰赴镇南关部署战守 。

3月23日,法军再次进犯镇南关,冯子材亲率士卒将法军击退,清军乘胜追击,连破文渊(今越南同登)、谅山,将法军逐至郎甲以南,法军陷入困境。

镇南关大捷使清军在中法战争中转败为胜。

法军战败的消息传至巴黎后,导致茹费理内阁倒台。

中法双方议和

镇南关大捷本来使中国在军事上 、外交上都处于有利地位,但李鸿章等人主张乘胜即收,与法国缔结和约。

1885年4月4日,英籍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J.金登干和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司长毕乐在巴黎签订停战协定(《马黎协定书》)。

之后,清政府明令批准李福天津《简明条约》,并下令北越驻军分期撤退回国;法国解除对中国台湾和北海的封锁。

中法战争至此停止。

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命李鸿章与法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

6月9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越南条款》或《中法新约》,又称《李巴条约》。

由于清统治者的懦弱、妥协,中国在这次反侵略战争中的胜利成果被葬送。

1886~1888年,清政府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中法界务条约》、《中法续议商务专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中国西南门户洞开,法国侵略势力长驱直入云南、广西和广州湾,并使之一度变成法国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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