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君子事件(汉语拼音:Qijunzi Shijian),中华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逮捕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和执行委员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章乃器、邹韬奋、史良等7人的事件。
因为被捕的是当时公认的社会贤达,所以世称七君子事件。
1936年5月31日,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章乃器等人在上海宣布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发表宣言,通过《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向全国各党各派建议:立即停止军事冲突,释放政治犯,各党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进行谈判,制定共同救国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日政权等。
1936年11月23日,南京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 罪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等7人,于1937年4月3日向沈等提出起诉书,并于6月11日和25日在江苏省高等法院两次开庭审讯。
沈钧儒等人坚持抗日救国立场,在狱中和法庭上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从事件开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和国内外进步人士就开展了广泛的营救运动。
七七事变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于7月31日宣布具保释放沈钧儒等7人,并于1939年2月最后撤销了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