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桓案,中国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御史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共同舞弊,吞盗官粮。
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等人,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2400余万石。
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
于是引起许多地主官僚的不满,纷纷指斥、攻击告发处理此案的御史和法官。
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