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诗人王恭曾作诗《咏胡椒》:“结实重番小更繁,中原无地可移根。自从鼎鼐调和去,姜桂纷纷不共论。”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得知胡椒并非是中原地区的产物,而是来自于番邦,而且还让姜桂等传统香料不能与之共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究一下在金银盛行的古代,胡椒为什么能当做俸禄发放给官员?
胡椒的口感非常辛辣,而又气味芳香,与传统三香(花椒:辣味不足、生姜:容易上火、茱萸:有一定毒性)形成了互补,因此极为受达官贵人们的趋之若鹜,很快就坐上了“香料之王”的宝座。
此外,胡椒还能与生姜、石榴等制成香味浓郁的胡椒酒,这在西晋文人张华的《博物志》中是有明确记载的:“以好春酒五升,干姜一两,胡椒七十枚,皆捣末;好美安石榴五枚,押取汁。皆以姜、椒末及安石榴汁,悉内着酒中,火暖取温,亦可冷饮,亦可热饮之。”
而到了唐朝,上流社会对胡椒的需求量非常巨大,但由于胡椒只能依赖从西域进口,路途遥远,加上沿途环境恶劣,运输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所以胡椒很快就在唐朝成为了财富以及地位的象征。据史书记载,唐朝宰相元载被唐代宗抄家时,光囤积的胡椒就有八百石之多,相当于现在的六十四吨左右。
那么在金银盛行的古代,胡椒为什么能当做俸禄发放给官员?这个现象主要出现在明朝,根据《明宣宗实录》记载:“宣德八年,京师文武官俸米折钞,请给与胡椒苏木,胡椒每斤准钞一百贯,苏木每斤准钞五十贯,南北二京官各于南北京库支给从之。”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从作为郑和翻译之一马欢所撰写的《瀛涯胜览》中可知,苏门答腊岛的胡椒在当地每100斤卖银一两,而当了明朝境内之后,胡椒则以10两到20两的价格当作俸禄之一发放给各级官员,要知道当时明朝一小官的俸禄(布匹银两大米)最多才八十贯。只不过后来随着本土胡椒的出现与饮食结构的变化(诸如土豆、玉米、红薯等不用依赖胡椒的高产作物被引入),胡椒的价格不再是那么昂贵。
最后照例再给大家附上一首关于胡椒的诗,宋·方一夔《雨》:吾闻阴阳书,夏忌甲子雨。蚕死麦复苦,果谐老农语。人生无贤愚,扰扰同一宇。衣食固其端,安可过取数。哀哉元相国,胡椒满仓庾 。区区口体计,所费能几许。晴曦御朝寒,野菜供晚茹。君看此辈人,政自有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