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清远市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进一步落实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指导。
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精神,结合清远市实际予以细化,分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五方面共十八条,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有效延伸至乡镇(街道),夯实食品安全基础,主要的亮点有:
一、强化基础监管
乡镇(街道)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食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档。
二、强化责任考核
除了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两年签订一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原则上也要每两年签订一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三、强化基层机构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各县(市、区)要按要求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有条件的街道要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整合充实执法力量。
四、强化群众力量
建立社区(村)协管员队伍。在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协管员(信息员)工资、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制定考核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五、强化组织实施
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办机构,充实、加强食安办工作力量,做到有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作用。
六、强化打击力度
市、县(市、区)公安部门均要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刑事犯罪侦查机构,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案件的投入力度,在人员、经费、装备上予以充分保障。
七、强化技术支撑
进一步推进英德市、连州市两个食品检验分中心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食品安全检测“一心两核”建设目标,完善农产品市、县、镇、场四级检测体系。
八、强化示范效应
推进两个“创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要建成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0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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