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简介
波普尔,(Karl Raimund Popper),英国籍奥地利哲学家、政治思想家。
生平及著述
1902年7月28日生于维也纳。
1928年获维也纳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37年赴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任教。
1945年转至英国伦敦经济学院任教,后加入英国籍。
1964年英国因其《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而授予他爵士称号。
他还是英国科学院院士和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其政治思想主要反映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1957)、《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猜测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1963)等著作中。
主要政治思想
波普尔的政治思想以其社会历史观为基础,他反对历史决定论,把柏拉图、G.W.F.黑格尔和K.马克思的政治学说当作历史决定论的典型来批判。
他认为历史没有规律,只存在某些发展趋势,根据这些趋势不能作出科学的预测。
波普尔认为,历史决定论关于必须从总体上改造社会,才能实现人类的最大幸福的主张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工程。
任何全面改造社会的工程都要求制定全面的总体计划,总体计划的实行则要求权力的集中,权力一旦集中就难以控制,并会侵害个人的权利。
统治者会用所谓集体利益取代个人利益,把自认为是幸福的东西强加给人民。
乌托邦工程必然导致极权主义。
他还认为,人类尚不具备全面改造社会的技术手段,同时在实现全面改革计划的漫长过程中,原有的计划往往会由于未预料到的新情况而改变,最终实现的社会目标可能离原初的计划相去甚远,因此乌托邦工程是无法实现的。
哲学主张及思想
波普尔主张渐进的(Piece)社会工程,他把解决人们面临的最迫切的苦难作为社会的主要任务。
他以最小痛苦原则取代最大幸福原则,认为为人民建立最大幸福是不切实际的,为人民减除苦难则是可行的。
人们对于什么是痛苦容易形成一致意见,而对于什么是幸福则各有不同的理解,人们对除恶的要求比造福更迫切。
渐进的社会工程是切实可行的,它在实施时受到的阻力小,易于根据环境的变化随时调整,即使出现错误,损失也较小。
波普尔主张个人应享有充分的自由,同时指出无限制的自由必然损害他人的自由。
认为国家作为自由的保护者,是必要的,但国家的作用仅限于保护个人自由,消除苦难和为个人幸福提供条件。
波普尔反对西方的古典民主理论,认为民主不是“人民统治”,也不是多数人统治,真理和正义并不必然地掌握在多数人手中,如果多数人都同意把权力交给少数人,就会否定多数人自身的价值。
因此,无论是“主权在民”,还是“主权在君”,都不能必然地给人民带来幸福。
在波普尔看来,民主是一种制度,即公民可以通过非暴力形式监督和任免统治者的制度。
民主制度并不能给人们带来直接的收益,它只为人民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一种制度上的保障。
民主的目的在于防止坏的或不胜任的统治者对社会造成过多的损害。
民主制度只能在开放社会中实现。
开放社会反对权威,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益,提倡宽容精神,允许个人对政治事务进行讨论和批评。
开放社会反对暴力,但如果暴力威胁民主的存在,则必须针锋相对。
他认为现代西方世界是目前最好的社会。
波普尔认为,与开放社会相对的是封闭社会。
封闭社会以历史决定论为理论基础,贯彻等级制,实行专制统治,要求个人服从集体,对全体公民实行统一管制。
封闭社会反对理性,提倡盲从,不给人民发表意见的途径和机会。
封闭社会中的政治变迁往往要通过政治革命,甚至暴力。
影响
波普尔的政治学说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立场出发,着重批判历史决定论和封闭社会,而没有着意建构自己的政治理论体系。
尽管如此,他的批判理性主义方法论和社会改良主义政治学说在西方仍有着广泛的影响;他对历史决定论的批判引起了人们对传统政治学说的反思,他的“开放社会”概念已被西方学术界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