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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

(南宋理学家、大臣)
最后更新于:2024-03-14 17:06:33

魏了翁简介

魏了翁(1178年6月25日-1237年4月14日),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县(今属四川)人。南宋理学家、大臣。

魏了翁于庆元五年(1199年)中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掌权时,力辞召命。后历知汉州、眉州、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等地。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到诬陷,被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复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入朝任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旋即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封临邛郡开国侯。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推崇朱熹理学。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魏了翁博极群书,推崇理学,反对佛老学说。他师承朱熹学派的学术思想,后又受陆九渊派学说影响,终至”折衷朱陆”将两派学说融会变通,转到以心学为主的立场,成一家之言,与真德秀齐名。其学术思想属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范畴,认为”心即天,心即理”,心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主张”尽心以求诸理”,借此以”端正人心”,为革除时弊,谋求改良服务。

理学

魏了翁在宇宙观上,以朱熹的理本论为基础,综合了多个学派的理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心、天、理三位一体的宇宙观。此三位一体的宇宙观也是其理学思想的核心特点。在魏了翁看来,心是宇宙本原,天地万物,五行五气都由心产生;心统率着理和气。他强调的是心与理的合一,而不再将理置于终极地位。

魏了翁认为心、天、理三者是相互沟通,相互联系的。在三者地位上,魏了翁认为”天”统”理”和”心”,前者为后二者提供了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载体。”天”是”心”、”理”互动的根本动因和终极归宿。朱熹理学体系中”理”和陆九渊心学体系中”心”在魏了翁的理学体系中是站在同等高度的,并且平等的处于”天”这个平台当中,不仅为政治上发挥皇权提供理论依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朱、陆在宇宙观问题上的理论冲突,达到了折衷二者使之平衡的目的。这种努力一方面是受仕途之约束不得已而为之,另一方面恰恰反映了魏氏在其理论体系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思想上的彷徨与徘徊。因此,从本质上讲,魏了翁的三位一体的宇宙观与程朱本体二元论的宇宙观之间真正达到了形异而神通的奇妙境界。

由于在魏了翁的理学思想体系中,”心”与”理”是处于同等地位的,反映在认识论的问题上,魏了翁以程朱理学的”格物致知”思想为基础,在陆九渊心学的影响下,中和多家学术思想,提出独具特色的以”明心致知”为核心的认识论。魏了翁突出”心”在认识事物过程中的作用,指出”心者,人之神明,其于是非邪正之辨较若白黑,不容以自欺。”他认为”心”不仅具有主观认识的功能,同时具有辨别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并且,这种辨别是非的属性是稳定的。在魏了翁看来,即使政治条件的变化而引起时论之向背,也不会影响”心”作为认识主体对于是非的辨别。所以心在整个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据有主导地位。魏了翁说:若欲外观察万物,必先内有识验之明,若心内无明,则外不能分辨也。魏了翁提出的”识验之明”是与”理”对应而存在的,作为”理”的必然产物而存在与人的心中,这说明魏了翁认为”心”对于”理”同样存在的主观能动性,”心”可以反映”理”,并且对”理”的反映而形成的”识验之明”作为认识万事万物”理”的必要准备。魏了翁在认识论上的观点摆脱了朱陆两家之学的束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认识论观点。但是,同样作为一位”心理合一”论者,他在认识论上强调”明心”的看法,使自己陷入了”心”、”理”关系问题的重重漩涡。

魏了翁认为”穷理”是认识事物过程的终极目的,强调心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认为只有”明心”才能达到致知的目的。魏了翁在认识论问题上既反对后朱熹时代理学世界里不治义理、专事词辩的做法,强调以”明心”调动人心的自觉,纠正当时的不良学风,又反对陆九渊心学”不著书、不读书,专事静坐求心”,强调以”圣经”为依据,通过不断地循环熟读经书,来”自明此心”。魏了翁虽然认为朱熹的格物穷理的过程过于复杂繁琐,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这一过程和最终的”穷理”结果。魏了翁认为朱熹”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的做法”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但同时他指出的是,无论是”格物”还是”明心”,最终都是要达到”穷理”的目的。而在认识事物过程中,魏了翁提出的借助”明心”这一相对简单的中间环节来达到”致知”的终极目的的理论,是对程朱理学”格物致知”所必需的漫长而复杂的”穷理”过程的一种挑战。

洛学

魏了翁认为”河图与洛书,发挥道数无遗余”。他肯定河图洛书的存在,坚信先天图古已有之,绝非邵雍私意,说:”先天图有此说绝非后人所撰,但不知何为汉、唐千余年间更无一人说有。《参同》中虽然有这样的意思,而方圆图之妙,则不知道古人是否曾经见过?”“先天图自古就有了,只是无人发现。”

他曾在上封事书中以邵雍说为基础,详细论述了先后天图及其体与用:臣尝读《易》,至”天地定位”,则乾与坤对;”山泽通气”,则艮与兑对;”雷风相薄”,则震与巽对;”水火不相射”,则离与坎对。此为先天八卦之序也。然而语其用,则地天而为《泰》,泽山而为《咸》,风雷而为《益》,水火而为《既济》。盖天道不下济,则地气不上跻;山体不内虚,则泽气不上通;雷不倡则风不和也;火不降则水不升也。于是而为《否》为《损》,为《恒》为《未济》。又即其大体而言,则水雷山皆乾也,火风泽皆坤也,其要则乾坤坎离。故先天之卦乾南坤北,而其用则乾上而坤下也。后天之卦离南坎北,而其用则离降而坎升也。大率居上者必以下济为用,在下者必以上跻为功。天地万物之理,凡莫不然,况乾天也,离日也,皆为君之象。坤地也,坎月也,皆为臣之象。其理顾不晓,然未有乾坤不交而能位天地,坎离不交而能育万物,君臣不交而能跻斯世于泰和也。先天八卦乾坤、艮兑、震巽、离坎相对,其用正则《泰》、《咸》、《益》、《既济》,反则《否》、《损》、《未济》。先天八卦乾南坤北为体,乾上坤下为用;后天八卦离南坎北为体,离降坎升为用。魏了翁还运用这一原则说明人伦世教,除了君尊臣卑是必然的之外,君臣相交也是效法自然,跻斯世于泰和的必要条件。

魏了翁考察了河图、洛书之数的源流,对此不无疑问。河图、洛书之数的来源并不明确,直到汉儒以后才有伏羲八卦本之河图,大禹九畴本之洛书之说,而宋朝更出现九图十书和十图九书两种说法。朱熹以十图九书为是,并以邵雍之说为据,在《易学蒙》中反复辨析。不过,魏了翁认为此说也并不可靠。因为邵雍本身的说法并不明确,朱熹的证据不可靠。邵雍说:”盖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叙之而作《范》也。”邵雍只言方圆,不言九十之数,这不能说明河图、洛书孰九、孰十。从表象来看,”戴九履一之图其象圆,五行生成之图其象方,是九圆而十方也,安知邵子不以九为图,十为书乎?”不但如此,朱熹本人也颇有疑问。他说:”《易》、《范》之数,诚相表里,为可疑耳。”又说:”安知图之不为书,书之不为图?”而近世大儒朱震、张行成都以九为图、十为书。朱震以《列子》作证据,张行成则据依邵子之说为主。二者实难定取舍。

魏了翁是南宋中后期著名的书院教育家,他亲自创建了两所鹤山书院,即是建于四川蒲江的鹤山书院与建于湖南靖州的鹤山书院。魏了翁一生在教育事业方面的突出成就,便是建书院兴理学,培养有志之才,影响并带动了当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魏了翁长期在鹤山书院主持讲学授徒,因其经营有方,不仅各处学生慕其名而来,而且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鹤山学派是魏了翁奠基并由他集其大成,是宋代理学思想中尤为重要的学派,魏了翁创立的鹤山学派不仅吸取朱熹理学思想、陆九渊心学思想,同时也接魏受了三苏蜀学的某些思想,可谓是兼收并蓄,集众家之长。魏了翁的鹤山学派,涌现了许多人才,大部分成员是蜀人。在魏了翁的这些弟子里,有很多人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而成为闻名于世的人物,例如善于治理国家、官至丞相的游似,在学术科研方面成绩斐然的高斯得、税与权、吴泳,以及牺牲在抗蒙战场上的高稼等等。

魏了翁自从创建鹤山书院开始,便以书院为中心阵地,高举理学旗帜,研究理学,传播理学,践行理学。魏了翁的教育思想,是建立在他的理学思想基础之上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在书院讲学期间,魏了翁以义理思想为指导,将书院的教育目的诠释为求仁、明人伦。

魏了翁传承并宣扬了先秦儒学家关于仁的学说,并将仁的思想贯彻到他的教育活动中,把”求仁”作为其书院教育的根本目的。魏了翁认为人们先天固有仁义并潜藏于心,只是被功名利禄所蒙蔽才使它不见。教育的目的就是引导人们熟读圣贤书,以便恢复人们善的本性。求仁应该是育人者和求学者双方都应该努力去追求的教育目标。以求得仁,方能扭转当时社会上追求功名利禄、为满足物欲的不良风气。魏了翁强调,必须在教育中始终坚持贯彻”求仁”这一根本目的,这既是对传统儒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又是对当时社会背景下追逐名利的批判。

魏了翁义理教育的知识内容具体包括伊洛之学、朱熹之学。魏了翁将二程洛学中的”求仁、格物、居敬”思想作为其研究学习的对象。同时,魏了翁反对纯粹追求功名富贵、崇尚虚无以及重辞藻之学,这表明魏了翁书院教育的知识内容与其教育目的是密切相关的。魏了翁在设置其书院教育的教材时,他将由京城带回来并刊印的诸多朱熹著作定为主要的教科书。朱熹的《孟子集注》《论语集注》等各种著作,朱子之学从而在蜀地得到了宣扬传播。由此,魏了翁不仅丰富了自己书院教育的知识内容,而且也扩大了朱熹义理思想的社会影响。此外,后来魏了翁又将朱熹的《易学启蒙》和《周易本义》作为其书院的教科书,向其弟子传授朱子的易学思想。

为了表彰嘉奖魏了翁的书院教育活动,宋理宗特此御书”鹤山书院”四大字赐子魏了翁。这说明魏了翁的书院教育活动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南宋最高统治者的关注与重视。南宋末年,战火不断,鹤山书院因此毁于一旦。后人为提倡魏了翁的鹤山之学,纷纷在魏了翁生前活动的地方兴起了重建鹤山书院之风。清初,黄宗羲等撰修的著名的学术史巨作《宋元学案》,其中专设了一卷《鹤山学案》客观讲述了魏了翁的教育及学术活动,而且给予了魏了翁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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