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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藻

(高阳相国,清朝咸丰二年贡士,军机大臣,同治皇帝的老师)
最后更新于:2024-01-13 23:34:31

李鸿藻简介

李鸿藻(1820-1897),字季云、寄云,号石孙、兰孙、砚斋。

河北高阳人。

咸丰二年贡士。

曾历任清内阁大学士和兵、礼、工、吏部尚书,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是同治皇帝的老师。

有“高阳相国”之称。

他经历了咸丰、同治、光绪三朝,对清廷大政有过重要影响。

清光绪二年(1876),李鸿藻兼任总理衙门大臣,形成以其为核心的清流派。

光绪三年清廷平定新疆阿古柏之乱,次年李鸿章派崇厚与俄方谈判收回伊犁,崇厚擅自签订丧权辱国的《里瓦吉亚条约》,李鸿藻发动清流派弹劾李鸿章用人不当,使条约得以改订,保住了上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李鸿藻在中法战争和中日甲午战争中均主战,反对议和投降。

 

李鸿藻在菜市口胡同居住了30余年,他的三个儿子均在菜市口胡同出生和生活。

走进宣武区菜市口胡同(旧称丞相胡同,今菜市口大街)大约五十米远,就到了路西的一个小门楼——菜市口胡同7号,这里就是清同治皇帝的老师李鸿藻的故居。

现已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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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藻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