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民国26年夏秋,孙笃生在共产党的帮助和筹划下,卖掉汽车公司,购买枪支弹药,以公司的地下党员为骨干,招募一些进步青年,于民国28年3月组织一支实际由共产党控制的抗日武装,灌云县县长吴春科迫于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大势,承认了这支武装,定名为灌云县第三区抗日基干队,并委任孙笃生为大队长。这支武装后来发展到200多人,活跃在盐河两岸,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使张店镇建不了伪政权。
民国29年,八路军挺进苏北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孙笃生出任灌云县县长,他执行共产党的路线,团结抗战、严惩卖国投敌分子,还将家中百余亩地全部献给政府。民国33年底,孙调任淮海区副专员兼工商局长。民国3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被委任办连云市市长(未到任)。
民国34年9月,孙笃生出任淮北盐务管理局局长。不久,两淮盐务总局成立,孙任副局长兼淮北盐务局局长,他克服重重困难,在内战爆发前抢运原盐1000万担,支援解放战争。民国36年,中共两淮盐特委成立。孙笃生主动要求留下,协助杜李工作。在长达3年的解放战争中,他和盐特委其他人员一直在盐场一带坚持斗争。民国38年4月,孙笃生调扬州任两淮盐务总局第一副局长。建国后,任华东盐务局副局长,轻工业部盐务总局产销处处长。
1951年,孙笃生调北京任全国盐业工会主席。1953年,孙受到错误处理,调任轻工业部驻天津办事处主任。1958年,调回江苏任省政协委员、副秘书长。“文化大革命”中,他拒绝提供任何伪证,保护不了不少老干部。1969年5月离休。1981年5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委员会撤销了1953年对他的处分,恢复原来级别(行政11级)。1990年4月3日逝世于南京,终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