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出生于莱芜大官庄村(今属莱芜市钢城区)。
幼年家贫,就读于外祖父家。
1879年中秀才。
1900年中举人。
1911年赴菏泽任省立第六中学语文教师。时值知天命之年,自书座右铭:“王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大有之日正此时也”。自刻闲章曰“实行家”。期间,加入中国同盟会;与同事丛连珠、范明枢、张雪门等制订校训:“习勤养勇敬业乐群”;支持学生自治会组织各种研究会,并为“心学会”指导者之一。
民国初年,他首先支持妻子放足,因此获县政府颁发的“放足褒奖”,并支持妹妹和女儿到外地求学。“五四运动”期间,积极支持并参加师生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以心学会为中坚,掀起菏泽地区学生运动,师生罢教罢课,走出校园,查封日货;捉拿贩毒商会会长,促使当局查封商会;追逐各县麇集菏泽参加曹琨贿选活动者,直到其销声匿迹,学校始复课。此举蜚声遐迩,震动各界。
1919年秋,被泰、莱、新、费、蒙、沂、肥七县推选为广州非常国会护法议员,1921年南下广州,参与孙中山领导的民国政府工作,参加制订各项除旧布新法令。
1922年6月16日,在陈炯明叛乱中,幸免脱险,后与山东的6名议员共同向全国发出《广州非常国会声讨陈炯明宣言》。尔后,越海经安南绕回云南,展转四川等地,于1924年回到莱芜。
1928年12月,出任博山县县长。翌年夏,在全省县长会议上因仗义执言得罪山东省政府主席孙良诚,引退回乡,并谢绝官场活动。
1934年秋末,与许子翼、王希曾编纂《续修莱芜县志》》,在志书中提出重民庶、重工商等重要观点。
1938年日军侵占莱城后,派汉奸拉着人力车登门请他为伪政权效力,遭到严词拒绝。汉奸追踪胁迫,他便毅然出走,严词拒绝,遂身背衣物,拄着拐杖,展转到沂蒙山抗日根据地,与李澄之、范明枢、彭畏三、耿光波在第四联中任教。在反“扫荡”中跟随机关和部队行动,虽条件艰苦仍坚定乐观,被称为“抗战老人”。
1940年2月,在鲁南当选为山东省宪政促进会主任;1940年8月26日,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各界人民代表联合大会上,被选为国民大会代表和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9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抗敌同志协会监委。1941年秋当选为泰山区参议长。
1946年春回到家乡,虽已85岁高龄,仍任县参议员,在“土改”、“支前”、恢复战争创伤中协助政府工作。
1948年,动员家族伐倒祖茔大批柏树支援胶济铁路修复工程。
晚年生活
新中国建立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在给子孙的信中赞叹“百物欣欣向荣,凌乎唐虞之治”。1953年逝世前,还让人用椅子抬着出席政府的会议。
1953年4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