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民国9年(1920)肄业于桂山中学,后随父赴粤考入广东讲武堂学生班。毕业后任见习排长。因年轻气盛,受排挤被遣散回桂。民国13年(1924)加入桂系部队,先后任中尉副官、营副、营长、中校团副。民国23年(1934)任桂林区民团指挥部常备大队大队长,随指挥官陈恩元到全州、灌阳、资源、龙胜等县堵截中国工农红军。后任灌阳县县长、南岳游击干部训练班队副、武鸣、玉林等团管区司令。民国29年(1940)降任军区副员,不久离职回乡经商。民国33年(1944)8月,任灵川县县长。在中共抗日统战政策的感召下,同意以“桂师暑期抗日宣传队”为基础,建立“灵川战时青年政治工作队”,任命吴腾芳为队长,全昭毅、陈钜为副队长。民国34年春,秦廷柱以县政府名义任吴腾芳为东区办事处副主任,任阳雄飞、阳至冠为北障、南藩两乡办事处正副主任。民国35年(1946)4月,秦廷柱获国民党总统府颁给“胜利勋章”1枚。民国34年(1945)冬,秦廷柱被陈恩元调任广西第八区少将保安副司令,秦知其为“明升暗控”阴谋而不肯上任;后经吴腾芳劝说,方始就职。民国36年(1947)秋,他在陈恩元指挥下,镇压了全县、灌阳、龙胜等县的人民武装起义,获广西省政府记大功奖励。后任广西省政府咨议。民国37年(1948)冬,任命他为宜山专区专员,未就。1949年10月,桂北人民解放总队总队长吴腾芳约见他后,他将私存武器及军用地图等悉数交给游击队。
人物业绩
衡宝战役战役后,白崇禧在桂林召开在乡上校衔以上军官会议,指令秦廷柱任“桂北反共救国军纵队司令”,不久又在党政军高干会上授予他“湘桂边区反共救国军中将游击司令”衔。三天后,华中长官公署电报正式公布了任令。秦于次日即赶回灵川乡下向吴腾芳等密告了如上事件以及白崇禧的部署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桂林专区土改委员会驻会委员。1951年至1952年任广西省政协委员。1952年后,历任桂林专区专员公署建设科副科长、交通局副局长等职,直至1974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