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刘淑琴。女。山东桓台人。早年先后在博山女子小学、济南竟进女子学校学习。1924年考入济南山东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同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济南女师支部书记。同年5月,青岛惨案和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发动女师学生参加声援、募捐活动。1926年毕业后考入上海大学社会系学习。毕业后分配到中共上海沪西区委任妇女主任。后调中央机关任文书、统计及交通主任等职。1935年6月党组织遭到破坏,失掉组织关系。1936年回山东,先后在济南、桓台、诸城居住,开展抗日宣传。1940年5~10月,步行到西安八路军办事处接上党的关系。后在延安行政学院、延安高等法院、延安大学等单位工作和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在晋冀鲁豫中央局、中原局后方留守处、冀中八地委党校等单位任职。建国后,历任山东分局机关党委副科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山东省建筑设计院党支部副书记,上海市妇联福利部副部长等职。1990年在上海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