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初
毕业于河南省第三 (信阳)师范学校。毕业后,在陕县师范任教。此间,受到中国共产党反帝救国的影响,弃职回息县师范学校任教,并同曾启天等人,创办息县民众学校,开设妇女识字班,学员免费入学。金首先动员自己家庭姐妹、妻子剪发放足,识字读书。秋,县教育局长宋静愚,贪污教育经费,克扣教员工资,霸占校产,引起教职工和学生们的公愤。金与曾启天、王敬西一起发动县城师生罢课,上街游行,到教育局请愿。宋拒不理采,声言要调县大队武装惩办“闹事人”,更激起社会民众公愤,支持师生的正义斗争。各街商贩闭门罢市,纷纷上街游行,要求撤宋的职。国民党政府不得不撤掉宋的局长职务。
1936年
加入“民先队”。
1937年秋
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初
金在鄢陵开展党的地下工作。3月,受中共河南省委派遣,去武汉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4月初,调回息县工作,在县师任教。与周晓乐一起宣传党的抗日救国方针政策,恢复和发展息县党组织,举办读书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5月,金任中共息县工委委员、组织部长。6月,金带领30人参加的“息县救亡服务团”,到赵集等地开展活动,宣传抗日,发动群众,为延安和华中新四军输送一批革命力量。8月,金任中共息县县委书记,公开身份任临河店小学校长,将县委机关设在临河店小学,宣传抗日,发展组织。9月,金任抗日青年挺进队政治部主任。12月,调延安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任中央党校教务处研究员。
1945年
随北上干部队赴吉林省开辟工作,历任中共蛟河县委副书记、吉南分区伊通省委工作团团长、吉林省委党校教育科长、吉林省工委宣传部长等职。
1948年
任沈阳市总工会劳保部长,后任东北总工会劳保部长。
1954年后
历任吉林省劳动厅厅长、党组书记、吉林矿冶学院副院长、吉林工学院副院长等职。
1978年10月20日
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