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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刚

(原辽宁省大连港地产集团董事长)
最后更新于:2023-06-18 22:37:20

周永刚简介

周永刚

周永刚,男,58岁,曾任国有控股企业辽宁省大连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因他在职期间,与他人合伙贪污公款6100余万元,还挪用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而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认定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刑一审判处其死,缓期两年执行。

周永刚资料

国籍:中国

性别:男

中文名:周永刚

职业董事长职位: 主任药师

所属行业:地产

任职机构:辽宁省大连港地产集团

周永刚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曾任国有控股企业辽宁省大连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永刚人物事件

调查

据悉,周永刚贪污、挪用公款并实施职务侵占案,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重点查办的大要案之一。案发前系大连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其一同作案的何水杨为女性,44岁,案发前系大连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5年,周永刚在任大连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伙同何水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支出不入账、隐匿公司债权、账外资金不纳入审计评估等手段,贪污公款6100余万元;企业改制后,周永刚伙同何水杨私自将公司资金800万元,借给他人注册验资使用。此外,两人采取不记账的手段,将公司账外资金人民币66万余元,兑换成美元存入个人账户予以侵占。

处理

认定,被告人周永刚身为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为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另一被告人何水杨犯贪污罪,判处15年,还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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