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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杰

(带头大哥777的博客主)
最后更新于:2023-06-18 22:36:14

王秀杰简介

王秀杰

王秀杰,男,1972年出生于长春市,中专毕业后在一个月刊任职;1992年去上海,进入万国证券,先后做过大户管理员、操作员、分析师、操盘手和主操盘手等。因诈骗于2007年7月4日被刑事拘留,2007年7月24日被逮捕。

王秀杰资料

别名:带头大哥777

出生日期:1972年

国籍:中国

性别:男

出生地:吉林省长春市

中文名:王秀杰

毕业院校:长春市夜大

王秀杰自传吹嘘

“带头大哥777”本名叫王秀杰,化名王晓,1972年7月7日生,吉林省长春市人。2006年初开设博客,被股民关注追捧,随后开设QQ讲坛,招收收费会员。自2007年2月以来,开始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因其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他因此许多人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QQ群。股民缴费最少的每人每年3000元,最多的竟达3万多元。经查明,“带头大哥777”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多为不实之词。经过统计,“带头大哥”共计建立的会员QQ群70多个,收取会员费总计超过1300万元。

王秀杰人物事件

违法被捕

2007年7月17日上午王秀杰被吉林省公安厅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方在七天内做出了批捕的决定,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件的过程中,提出了五项需警方补充侦查的内容,其中包括“带头大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300多万元。

2007年7月24日,“带头大哥777”王秀杰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

法院判决

2007年12月10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秀杰为非法获利,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10000元、13000元、27000元、37000元不等的标准建立777团队、快乐777团队、777财聚团队、777财宝团队、777黄金(205,-3.08,-1.48%,吧)客户、777铂金客户、777钻石客户收费,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非法经营收入205,612.72元,被非法占有。案发后,赃款被公安机关扣押。

绿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秀杰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收入205,612.72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秀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元上缴国库。

2008年5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秀杰(曾用名:王晓,网名:带头大哥777)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部分股民誉为“股神”的王秀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万元上缴国库。

2010年5月5日,来自长春当地媒体报道,因“带头大哥”在狱中有立功表现,获得减刑,已于近日出狱。有长春当地某券商工作人员看到,“带头大哥”去该券商办理开户业务。

“带头大哥777”在网易上的博客里,博客文章的更新时间仍停留在2007年7月1日,但博客的最近更新时间为2010年2月27日,最后一次登录的时间为2010年5月5日。

在其日志中的“心情随笔”一栏中看到,博主的一条留言“休息不是退缩,而是为了更好的战斗”,时间显示为“02-2419:12”,并未显示哪一年。对于这条留言,网友给予了积极回应,“期待复出”、“祝贺你回来了”、“等待你的付出,期待你的勇气”等。面对网友们的热烈响应,“带头大哥777”也给予了回复。

本文标签: 王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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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