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简介
马锡五(1899~1962),男,陕北保安县芦草沟村人。他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反对主观主义的审判作风,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由于马锡五执法严正,刚直不阿,深受人民群众欢迎。马锡五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伍审判方式,曾在解放区推广。
马锡五基本资料
中文名:马锡五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陕西志丹
出生日期:1899年
逝世日期:1962年4月10日
职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毕业院校:马克思主义
马锡五个人简历
1943年冬,在边区曲子县的一条山梁上,发现了一具男尸。县司法处查明被害人系孙某,并认定为苏发云兄弟三人图财害命所致。其根据是,孙某被杀前曾与苏发云兄弟三人结伴同行;苏家的炕上、地面及斧头上都有血迹。苏发云兄弟被逮捕后,经多次审讯,都拒不承认杀人。关押一年之久,被告仍然不服,提起上诉。马锡伍带领司法处干部深入当地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场勘察,最后查明:苏发云兄弟三人与被害人孙某同行属实,但后来分路,且有人证明;苏发云家距陈尸现场20多里路,如果在苏家将孙某杀害,然后移尸到20多里外的杀人现场,从时间上计算是不可能的;苏家炕上的血是产妇生孩子的血,地面的血是苏家人患伤风时流的鼻血,斧头上的血是杀羊时沾的血。大量证据证明,苏家兄弟“图财害命”不能成立。马继续调查,终于查出了杀害孙某的真凶。全案真相大白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苏发云兄弟三人无罪释放,严厉惩治了真正的杀人凶犯。此案审结,全县震动,“马青天”的名字遂传遍陕甘宁边区。
边区政府总结了马锡伍审判方式的基本经验,在全边区加以推广,为各解放区的人民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
马锡五人物生平
1943年冬,在边区曲子县的一条山梁上,发现了一具男尸。县司法处查明被害人系孙某,并认定为苏发云兄弟三人图财害命所致。其根据是,孙某被杀前曾与苏发云兄弟三人结伴同行;苏家的炕上、地面及斧头上都有血迹。苏发云兄弟被逮捕后,经多次审讯,都拒不承认杀人。关押一年之久,被告仍然不服,提起上诉。马锡伍带领司法处干部深入当地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场勘察,最后查明:苏发云兄弟三人与被害人孙某同行属实,但后来分路,且有人证明;苏发云家距陈尸现场20多里路,如果在苏家将孙某杀害,然后移尸到20多里外的杀人现场,从时间上计算是不可能的;苏家炕上的血是产妇生孩子的血,地面的血是苏家人患伤风时流的鼻血,斧头上的血是杀羊时沾的血。大量证据证明,苏家兄弟“图财害命”不能成立。马继续调查,终于查出了杀害孙某的真凶。全案真相大白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苏发云兄弟三人无罪释放,严厉惩治了真正的杀人凶犯。此案审结,全县震动,“马青天”的名字遂传遍陕甘宁边区。
边区政府总结了马锡伍审判方式的基本经验,在全边区加以推广,为各解放区的人民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
马锡五审判特点
1943年冬,在边区曲子县的一条山梁上,发现了一具男尸。县司法处查明被害人系孙某,并认定为苏发云兄弟三人图财害命所致。其根据是,孙某被杀前曾与苏发云兄弟三人结伴同行;苏家的炕上、地面及斧头上都有血迹。苏发云兄弟被逮捕后,经多次审讯,都拒不承认杀人。关押一年之久,被告仍然不服,提起上诉。马锡伍带领司法处干部深入当地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场勘察,最后查明:苏发云兄弟三人与被害人孙某同行属实,但后来分路,且有人证明;苏发云家距陈尸现场20多里路,如果在苏家将孙某杀害,然后移尸到20多里外的杀人现场,从时间上计算是不可能的;苏家炕上的血是产妇生孩子的血,地面的血是苏家人患伤风时流的鼻血,斧头上的血是杀羊时沾的血。大量证据证明,苏家兄弟“图财害命”不能成立。马继续调查,终于查出了杀害孙某的真凶。全案真相大白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苏发云兄弟三人无罪释放,严厉惩治了真正的杀人凶犯。此案审结,全县震动,“马青天”的名字遂传遍陕甘宁边区。
边区政府总结了马锡伍审判方式的基本经验,在全边区加以推广,为各解放区的人民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
马锡五相关影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事迹编剧拍摄的28集电视连续剧《苍天》于2009年8月11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剧中男一号马专员由著名演员王学圻扮演,故事主要再现了马锡五在陕甘宁边区工作时的经历。
《苍天》展现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司法制度早期诞生、发展和成长的过程。据介绍,剧中涉及的案件均以历史上的真实案例为基础创作,特别是刘巧儿婚姻纠纷一案,被称为“近代八大奇案之一”,曾以多种形式搬上舞台、银幕和荧屏。此案经过马锡五审理,反对旧的婚姻制度、提出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在陕甘宁边区引起了一场婚姻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