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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节

(唐高宗李治第四子)
最后更新于:2022-10-26 10:20:45

人物生平

勤奋好学

李素节唐高宗李治第四子,母淑妃萧氏(萧淑妃)。 永徽元年(650年,《旧唐书·李素节传》误作永徽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李素节受封雍王 ,官拜雍州牧。 

李素节年幼时,就能日诵古诗五百余言(《新唐书》作一千言),师从于学士徐齐联。李素节机智敏捷 ,非常好学;对于学习刻苦努力,孜孜不倦,因此深得其父唐高宗的宠爱。后来改任岐州刺史。显庆二年(657年,一作显庆三年)二月十二日,改封郇王。 

调离出京

当初,昭仪武则天还不是皇后,与李素节的母亲萧淑妃争宠,相互谮毁。武则天成为皇后之后,萧淑妃遭到武则天谮毁,幽禁侮辱而被杀。李素节尤其受到武则天的嫉妒,并且时时向唐高宗进谗言,调李素节出京担任申州刺史。 

受诬幽禁

乾封初年(666年),唐高宗下令说:“李素节既然有病,就不必入宫朝见。”其实李素节并没有病。李素节自己觉得长期不得朝见唐高宗,便撰写《忠孝论》来表明心中想法。李素节的王府仓曹参张柬之派人悄悄将《忠孝论》密封呈送唐高宗。武则天见到后,更加不高兴。仪凤元年(676年)十月十二日,武则天诬告李素节贪赃受贿,将他降封为鄱阳郡王,削减其三分之二的食邑,在袁州安置。 仪凤二年(677年),将李素节禁锢终身,改迁到岳州安置。 

缢杀而死

永隆元年(680年,《新唐书》作仪凤三年,即678年;《资治通鉴》则作开耀元年,即681年)二月,武则天上表请求赦免李素节之罪,改任岳州刺史,但仍不许朝见唐高宗。 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去世,李素节的弟弟、武则天之子唐中宗李显继位,武则天则为皇太后,临朝听政。嗣圣元年(684年)三月初五日,武则天改封李素节为葛王。 同年四月初十日,进封李素节为许王 ,改任舒州刺史 (一作绛州刺史)。 

天授元年(690年)七月,武则天的侄子武承嗣指使周兴罗织罪名误告李素节与其兄泽王李上金谋反,武则天下诏勒令二人进京。李素节从舒州出发时,听见有人因遇丧事而痛哭,便对身边的人感叹说:“病死哪里可以得到,还哭什么呢!”七月十三日,李素节行至京都南面的门驿,被缢杀而死 ,时年四十三岁,武则天下令以庶人礼节安葬李素节。李素节的儿子李瑛等九人同遭诛杀 ,唯独四子李琳、李瓘、李璆、李钦古尚属年幼,才得以幸免于难,长期囚禁在雷州。唐中宗李显即位后,追封李素节为许王,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以礼改葬,陪葬于乾陵。 

历史评价

刘昫等《旧唐书》:“前代以嬖妇孽子破国亡家者多矣,然未如大帝、孝和之甚也。高宗八子,二王早世,为武后所毙者四人,章怀以母子之爱,颖悟之贤,犹不免于虎口。况燕、泽、素节异腹之胤乎!覆载胡心,产兹鸩毒,悲夫!” 

史籍记载

《旧唐书·卷八十六·列传第三十六》 

《新唐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六》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二至二百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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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节资料

李素节画像
  • 本名李素节
  • 所处时代唐朝
  • 民族族群汉族
  • 出生时间648年
  • 去世时间690年
  • 爵位许王
  • 官职舒州刺史
  • 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