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田弥兵卫事件,是一件1628年(日本宽永五年)发生于荷兰荷属东印度公司统治下的中国台湾与日本之间的贸易冲突事件。日本称为大员事件(タイオワン事件)或奴易兹事件(ノイツ事件)。
1626年,日本人滨田弥兵卫带领船只到中国台湾买生丝,并欲向荷兰当局借用帆船到福建运回货物,但均遭到荷兰当局拒绝。是时滨田弥兵卫知悉新港社原住民不堪荷兰当局的虐待,对荷兰心生不满,因此在1627年引诱该社十六名原住民回到日本,准备鼓励江户幕府采取反荷作为。
1628年春天,滨田弥兵卫再度率船来台,同行者共四百七十名,其中包含先前十六名原住民。此时的荷兰中国台湾长官为彼得·奴易兹(Pieter Nuyts),他在滨田抵台前获密报日船载有士兵及大炮、刀枪等武器,因此在日船抵台之际派员登船检查,果然搜出大量武器及火药,因此荷兰当局便将武器及火药全数扣留,并软禁滨田将近一周,十六名原住民遭到下狱。之后滨田提出发还武器及火药、释放十六名原住民、提供船只赴福建取货、准其回日本等要求,但均为荷兰当局拒绝。滨田因此采取暴力措施,率领数十名日本人闯入彼得·奴易兹住处,挟持彼得·奴易兹及其儿子。后经双方协商,以彼得·奴易兹之子为人质,随同滨田返抵日本。
日本方面在滨田返抵日本后,将彼得·奴易兹之子及荷兰船员下狱,并封闭荷兰在平户的商馆。荷兰虽数度向日本交涉恢复通商事宜,但都未成功。巴达维亚方面感到事态严重,在1629年将彼得·奴易兹撤职,并宣判其两年徒刑。1632年,荷兰将彼得·奴易兹引渡至日本监禁,荷兰人在日本的贸易才获得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