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时期的政治哲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整体主义色彩,它从自然法到帝国实践都贯穿着“大共同体”和“个人”的价值判断。
但在其后期,由于罗马人对帝国实践的反思,出现了一些批评整体主义的声音。总体而言,古罗马时期的政治哲学在“大共同体”与“个人”之间保持着平衡,这与他们重视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强调国家至上的传统有关。
这一时期的政治哲学具有历史连续性,也是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滥觞。
自然法与自然法学派
在西方哲学史上,古罗马时期(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4世纪)的政治哲学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特别是,罗马人将他们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都纳入到一个整体的视野中进行考察,并形成了一种以“大共同体”为基础的政治哲学。
这种整体主义政治哲学虽然产生于古罗马,但其内容并不仅限于罗马。在古希腊时期,整体主义也已经在欧美国家普遍流行,只是由于古希腊社会中的整体主义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所以对于整体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显得不够充分。
但是在古罗马时期,虽然这种整体主义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但总体而言,其仍然是一种强调国家至上、重视集体价值的政治哲学。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古罗马时期政治哲学进行详细研究。
古罗马时期的自然法学派(natural law school),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大共同体”思想的影响。在罗马帝国时期,自然法学派被称为“自然法学派”,该学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罗马人的官方哲学,甚至可以说是罗马政治生活中的指导思想。
自然法学派的核心人物之一是盖尤斯(Gaius),他曾担任过执政官和帝国皇帝。在其著作《论国家》(Die Staatliche Recht)中,盖尤斯表达了他对国家和个人之间关系的看法。他认为,国家是由一个强大的个人组成的,“人”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个体和国家之间并不存在自然的、永恒的联系,因为个体只有在与国家发生关系时才能获得生命。
“大共同体”与“个人”
“大共同体”是罗马人关于自然状态下人类的一种理想图景,它将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描绘成一种“命运共同体”,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大共同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实体,它由公民大会、元老院、公民军队和行省组成。
“大共同体”作为罗马社会的政治单元,以一个清晰的形象展现在罗马人面前,但这一形象的塑造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完成的,它是由罗马人在经历了多次帝国实践后才得以形成。
而这个塑造过程也是罗马社会不断演进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古罗马人从自然状态到帝国实践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对“大共同体”与“个人”这一价值判断的实践和反思。
在古罗马时代,随着罗马共和国的发展壮大,其帝国的版图也不断扩张,从地中海东岸延伸到地中海北岸,再到亚洲,横跨地中海,最后到达非洲。
古罗马人在征服了一个又一个民族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政治哲学。在罗马人看来,政治生活就是“共同体”的生活,他们强调国家至上、主权在民原则;
在罗马人看来,个人与共同体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在罗马人看来,个人要服从国家的命令和法律。所以,古罗马时期的政治哲学可以被称为是“大共同体”与“个人”之间的平衡。
但在古罗马统治的后期(公元4世纪),随着罗马帝国社会矛盾的激化以及帝国统治危机的出现,整个罗马社会开始反思帝国实践的整体主义倾向。
一些学者认为这一时期古罗马政治哲学出现了整体主义转向,是因为受到了“社会革命”(socialrevolution)和“公民革命”(civil revolution)的影响。
对整体主义的批评
在古罗马前期,整体主义政治哲学表现出对个人的高度尊重和重视,但到了后期,随着罗马帝国实践的逐渐衰落,人们开始对其整体主义思想进行反思,出现了批评整体主义的声音。
他们认为,罗马的帝国实践是一个“不完整的、不充分的”整体主义政治实践,这是由帝国自身的特质和局限性决定的。
由于罗马人对其帝国实践缺乏全面的反思,只有“一个有限的整体”,缺乏足够完整和充分的国家理论作为支撑。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于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和国家至上等问题做出了错误判断。他们将罗马帝国解体的原因归咎于个人而非国家,这种做法不仅没有认识到帝国衰落的深层次原因,而且导致了对于罗马“真正传统”和“真正理念”的遗忘。
此外,由于罗马帝国过于庞大和复杂,各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其统一政权和整体主义无法有效应对帝国内部差异较大带来的问题。
尽管古罗马在总体上呈现出“大共同体”与“个人”的平衡,但他们对国家与个人关系的态度和理解,并不是一直保持着连续性的。
在其前期,人们认为帝国就是国家至上的体现,是“大共同体”的代表。因此,在面对战争时,人们强调的也是国家至上、个人服从的观念。
如公元1世纪,西塞罗在谈到战争时认为:“国家就像一个巨大的容器,可以将来自四面八方的、不同身份、不同阶层的人们容纳进去”;他认为“人们之所以要服从国家,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国家有力量保护他们不受伤害。”
就个人而言,西塞罗认为:“在罗马帝国的疆域内,没有一个人能够独善其身。……如果不服从罗马法律,就是背叛了罗马法律”;当然,这些都是西塞罗对个人在帝国实践中重要性的认识。
结语: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滥觞
古罗马时期的政治哲学是一个历史连续性的整体,它既包含对自然法的继承,也包含对帝国实践的反思,从而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个人”二分法。
尽管这种二分法在古罗马时期并不是完全建立在一种清晰明确的理论建构上,但是这种二分法的思维方式本身就包含着某种历史感和历史连续性。
古代罗马人对帝国实践的反思也使得这种连续性在古罗马时期得到了延续。尽管这一时期政治哲学的整体主义色彩没有前近代时期那么强烈,但它依然是一种具有历史连续性和连续性的理论。
在古代罗马时期,自然法与帝国实践就被认为是政治哲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两个维度,它们都是为了建构一种人与人、国家与个人之间相对平衡关系的理论。
而这种相对平衡关系是被整个社会所需要的,同时也是他们所追求的。而且这种理论本身也被认为是近代政治哲学的滥觞,这也说明古罗马时期政治哲学所蕴含的历史连续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