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统治极其野蛮残暴,众多未来得及撤走的汉人惨遭凌辱屠戮。后冉闵掌握大权,屡遭胡人反对,憎恶胡人,在邺城下达了一纸闻名后世的“杀胡令”。与其部下相约,杀胡人便可升官,亲自领兵带将屠杀胡人,男女老少、不论贵贱,按容貌高鼻分辨,只要是胡人便杀。
从2000年左右互联网普及以来,不少原本知名度一般的历史人物成了网红,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冉闵在其中也算得上比较另类的一个。
有人因其“杀胡令”,将其捧为民族英雄,甚至说冉闵拯救了北方汉族云云。
于是有人更进一步提问:如此英勇伟大的冉闵,何以竟然不能上历史教科书呢?
首先,对于经常出现的“XXX为什么进不了历史课本”这个问题,最重要的答案是:历史课本篇幅有限,中国历史太长。
五千年文明史,光是大王朝都有几十个,要在区区一两年的一两百个学时学完,不可能什么人都上课本的。
冉闵本人所处的时期,是东晋。在中国古代史的架构中,有“重统一时代,轻分裂时代”趋向。
东晋作为一个分裂时期的弱势王朝,本来地位就远逊于秦、汉、唐、宋、元、明、清等统一或准统一朝代,东晋百年期间又没太多值得一提的科技、文化、政治成就,因此在课本中的比例本来就低。
现在历史课本不了解,我们那时候(90年左右)的古代历史课本。
整个两晋时期就讲了一个八王之乱(一百余字,主要是列举八王名字),一个五胡十六国(一百余字,主要是列举十六国名字),一个淝水之战(这个长点,讲了一节课)。
也就是说,整个两晋时期的政治军事教材,重点是放在淝水之战这一“以少胜多”战争案例上,对于一百多年中其他的历史,都是一笔带过。
偏偏十六国本身又是一个极为混乱和华丽的时代,英雄辈出,各种有才能、有个性的人物层出不穷。人才过多,也造成历史课本的选择障碍。
在我们那时候的历史课本中,比冉闵优秀许多,历史重要性也要高许多的石勒、慕容恪、慕容垂等等人物都没有提到。五胡十六国君主中唯一出现名字的是前秦天王苻坚。
本来苻坚论地位确实可以在五胡君主中排上号,然而他能上历史课本,却并非因为他超前的民族融合政策或者过分的仁慈宽厚,而是作为淝水之战中的反派出场。
既然五胡十六国时期众人在历史课本的整体地位就是如此不堪,那么指望冉闵这个只当了几年君主(而且国家冉魏还是十六国都没座次的山寨国家)能亮相,也不现实啊。
其次,冉闵被推崇,很大程度在于他是一个五胡国家中的汉人名将,并在最后对胡人的战争中取得诸多胜利。然而,即使非要选择汉人方面的良将代表,冉闵也算不了五胡乱华时期最杰出的汉人将领。
单论军事水平,王猛、桓温、谢玄等肯定在他之上。冉闵的战术能力和勇猛是无可置疑的,但放在三国也就是个匹夫之勇的吕布而已。
真正被选出来作为官方代表的汉人,是谢安、谢石、谢玄。老谢家几个人在淝水之战力挫前秦,那才是真成就(虽然过程也充满了狗血)。
就是古代的史评,也是认为谢安在淝水之战捍卫了华夏正统,至于冉闵,谁提他啊。
其三,现在一些网文把冉闵奉为汉族的英雄,说他拯救了北方汉族,是夸大其词了。
冉闵在执政期间确实执行了联络汉人杀胡人的政策,冉闵反抗的羯族人也确实是五胡中较为野蛮,对汉人较为欺凌歧视的一族。
但冉闵此举,主要是为了对抗与他争权夺位的其他羯族权贵。在之前,冉闵本身就是以后赵皇帝石虎的养孙身份存在,名字也叫石闵,要按现在的标准是一个认贼作父的汉奸。
此后,因为卷入羯族朝廷的内斗,冉闵颁布了杀胡令。但在冉闵的大屠杀中丧命的不光是羯族人。
除了后赵羯人之外,还有大批其他少数民族,以及非河北籍的汉人,都在迁徙途中遭到惨重损害。
同时,网上盛传的“被鲜卑人吃掉的几万名邺城少女”,其实不是被鲜卑人吃的,而是在鲜卑围城过程中发生饥荒,被冉闵的部下吃掉的。当然,那时候冉闵已经被慕容恪生擒了。
客观上,冉闵联汉杀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北地区的胡汉力量对比,但这个改变并不足以影响历史进程。
往前看,冉闵是在羯族后赵基础上夺权,羯族后赵虽然歧视汉人,但并未将汉人灭族,冉闵自己就以汉人成为石虎的养孙,他统率的部下也都是羯族统治下的汉人。
往后看,冉闵灭亡后继承河北地区的是鲜卑人慕容氏的前燕,鲜卑前燕是属于汉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早在作为晋朝藩属国的时候就积极进行华夏方面的改革,我个人基本将其归于华夏文明。
因此,即使世上没有冉闵这个人,历史的最大可能是石虎死后,石家人争权夺位,然后被前燕趁虚而入。
这个过程中,河北汉人未必会遭受比历史位面更惨的损失(毕竟冉闵自己穷兵黩武也是搞得河北十室九空)。当然,羯族人应该不会死的那么惨。
综上,冉闵无论对中国还是对汉族的历史地位,都并不足以到达一个非提不可的高度,而他成就的功业又很有限,加上本身位于两晋时期这样一个历史课本相对讲得较少的时期。
种种原因决定其不会被历史课本收录也就不奇怪了。其实不待见他的又何止现在的历史课本。
南宋时候因为偏安江南,辛弃疾为首的一群文人们痛心疾首,挨个歌颂历史上捍卫华夏或者南方的英雄,什么谢安桓温,诸葛周瑜,连十万大帝孙权都吃了不少马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