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682年),字为公,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唐朝宗室、书法家,唐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母为杨妃。 下面66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授曹州刺史,册封曹王, 实封1000户。唐高宗即位,外放治理梁州、虢州、蔡州、苏州,出继巢王李元吉。永隆元年(680年),卷入章怀太子李贤谋反,降封零陵郡王,流放于黔州。 永淳元年(682年),在武皇后的授意下,被黔州都督谢佑逼死。唐睿宗景云元年(710年),追封曹王,陪葬于昭陵,谥号为“恭”。
主要成就
李明擅长书法,尤其擅长飞白书与行书;在初唐诸王中,次于汉王李元昌,而与韩王李元嘉齐名。后人认为其飞白书不输乃父唐太宗,甚至可以以假乱真王羲之的作品,整个唐朝也不过其一人而已。
但是颇为遗憾的是,从后事评价可知,曹王李明的墨宝最晚在明朝还可见,现今已不见其流传于世,只知其盛名,实为憾事。
历史评价
(唐朝)张彦远:皇朝汉王元昌,神尧之子也。尤善行书,金玉其姿,挺生天骨,襟怀宣畅,洒落可观。艺业未精,过于奔放,若吕布之飞将,或轻于去就也。诸王仲季,并有能名。韩王、曹王,即其亚也。曹则妙于飞白,韩则工于草、行。魏王、鲁王,即韩王之伦也。
(宋)陈思:特善飞白,不减其父。
(明)陶宗仪:曹王明行书绝时,飞白乱王右军,有唐以来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