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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不准5岁的女儿吃男仆给的糕饼,造成女儿从此不吃,7日后饿死的事情,明清时期有非常多的史料记载了这件事。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海瑞究竟有没有做过这件事呢?
咱们先来看看,这件事说的是什么。
这件事发生的时间并不确定,说的是某一天,海瑞看见5岁的女儿拿着糕饼在吃。就问她糕饼是从哪里来的,女儿说是一个男仆给她的。海瑞听了非常生气地说,你哪能接受一个男仆的东西?你不是我的女儿,你只有饿死了,才算是我的女儿。海瑞的女儿听说后,哭闹不已,从此后不吃不喝。家里人想方设法让她吃,她就是不吃。7天后,果然就饿死了。
这件事最早记载在明代姚士麟写的《见只编》里。后来,明末清初文学家周亮工《书影》也说了这件事。晚清文学家、教育家俞樾《茶香室续钞》也写了这件事。民国时期,周作人又在他的文章《记海瑞印文》中讲到这件事。
那么,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呢?
一、正史有没有相关记载?
《明史》和《明实录》这样的正史上是没有这样的记载的。当然了,正史上没有这样的记载,并不表明就没有这样的事情。一方面,这样的事情不适合收入正史记录中,另一方面,海瑞的官职并不是很高,对他的记载不会很详细。因此,就算有,也不会留下篇幅来记录这种事。
二、“野史”是怎么记载这件事的?
我们再来看看“野史”(除正史以外的史料)是怎么记载这件事的。
我对上面列出的三个“野史”(除了周作人的文章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我发现,后面两个“野史”的记载,和前面姚士麟在《见只编》中说的几乎一模一样,连表述方式都一样,不过是在这件事的前面加了“相传”两字。而且,俞樾《茶香室续钞》还是引述周亮工《书影》的内容。
从这里可以看出,后面两个记载,实际上是摘抄姚士麟在《见只编》上的内容。而姚士麟的《见只编》,又是一本公认的小说。既然是小说,就肯定有虚构的成分,显然并不靠谱。
三、“野史”记载这件事想说明什么?
姚士麟在《见只编》里记了这件事后,最后一句作了评价:“余谓非忠介不生此女。”周亮工在《书影》中的评价是:“异哉,非忠介不生此女!”俞樾在《茶香室续钞》中最后说了一句:“按,此即忠介杀女之说所自来也。”
三本书所说的,是同一个意思。那么,什么叫“非忠介不生此女”呢?意思就是说,不是海瑞这样的忠良之臣,生不出这种小小年纪就如此有气节的女儿。
显然,实际上这三本书都是在夸海瑞,夸海瑞的女儿。
四、有没有批评海瑞的做法的?
当然有批评的。比如沈振在《万历野获编·补遗》中就说“此老(海瑞)大概好异,作事多不近人情,居家九娶,而易其妻,无故而缢其女,是皆异常之事。”沈振认为海瑞做事完全不近人情。
周作人在《记海瑞印文》中也说:“海瑞不足责矣,独不知后世啧啧称道之者何心,若律以自然之道,殆皆虎豹不若者也。”周作人认为,海瑞做的这件事,不值得责怪,应该批评的是后世那些对此事津津乐道的人,这完全是“虎豹不若”的做法。
周作人虽然后来成了汉奸,不过他这是站在人性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这一点眼光,其实倒是有现代眼光的。
五、该怎么理解“海瑞逼女”的事情?
其实,如果单纯说海瑞不准5岁小女儿吃别人给的东西,这一点,我们现在当家长的都完全明白。这是从保护小孩子生命安全出发的,任何一个家长,都会要求自己的小孩子这样做。
不过,这里讲的这个故事不是说这个,而是要求一个5岁的小女孩守“贞节”的问题,这就完全是封建糟粕了。
欧阳修在史书中写冯道的时候,曾讲过一件事,说一个李姓女子,丈夫去世后守寡,由于被一个男人摸了一下她的一条手臂,她立刻就用刀把这条手臂砍了下来。欧阳修讲的这个故事,显然和《见只编》所讲的故事是一样的。
六、为什么要借海瑞来讲这个故事?
很简单,因为海瑞是清官,海瑞很忠诚正直。所以把这种宣扬封建糟粕的极端事情,套在海瑞身上,这样就会让这种“封建糟粕”的宣扬,更可信,更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