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酒产于江西省清江县樟树镇,因它具有“亮似钻石透如晶,芬芳扑鼻迷逗人,柔和醇甘无杂味,滋身清神类灵芝”的四大特色而得名“四特酒”。
四特酒历史悠久,据清江县《县志》记载,已有一千七百余年的酿造历史。早在明、清时代,四特酒已畅销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浙江、福建等地。
四特酒择取小曲甜酒和大曲高粱酒二者的优点,选用肥硕大米为原料,优质小麦制大曲,采用传统工艺,大曲作糖化发酵剂,汲取深井泉水,固态地窑发酵,久贮陈酿,精心勾兑而成。
四特酒于1963年、1980年、1983年,连续被评为江西省名酒,并两次荣获江西省优质产品称号。1984年,在轻工业部酒类质量大赛中,荣获银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