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素以低而不淡、香而不艳着称,被尊为国酒,是世界三大名酒(另外两种是英国苏格兰威士忌、法国柯涅克白兰地)之一。因产于贵州省仁怀县的茅台镇而得名。
茅台酒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据史书记载,公元前135年,汉武帝今令唐蒙出使南越,唐蒙在南越吃到了古国(今茅台镇所在的仁怀县一带)所产的构酱酒.后此酒受到汉武帝的称赞,并留下了“唐蒙饮构酱而使夜郎”的传说。
据清代《旧遵义府志》所载,道光年间,“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可见那时茅台酒的生产已有相当规模。到了1840年产量达到一百七十吨,这在中国白酒酿造史上也是少有的。1843年,清代诗人郑珍咏赞茅台“酒冠黔人国”。
1915年,在巴拿马万国商品赛会上,茅台酒(华茅)荣获金质奖章、奖状。从此,贵州茅台酒闻名中外,誉满全球。到本世纪五十年代,原三家私人企业合并为“贵州茅台酒厂”。经过三十多年的扩建、改建,它已形成为一个颇具规模的酿酒企业。
贵州茅台酒在中国第一、二、三、四届全国评酒会上均被评为国家名酒,并荣获金质奖章。1986年在法国巴黎第十二届国际食品博览会上,荣获品质金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