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含山话里,“在”可作助词,缀于句末,表示动作的进行时态。
例如:张老师上课在。(张老师正在上课。)
张老师跟人家讲话在。(张老师正在跟人家谈话。)
张老师看电视在。(张老师正在看电视。)
“在”与“之”构成“之在”,在句末,表示动作的进行时态。
例如:大门锁之在。(大门锁着呢。)
小王忙之在。(小王忙着呢。)
电灯亮之在。(电灯亮着呢。)
2、助词“之”的多种用法用在动词的后面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
例如:他举之红旗走在头里。(他举着红旗走在前头。)
讲之讲之来到之。(说着说着来到了。)
开之灯睡觉。(开着灯睡觉。)
桌上放之一个花瓶。(桌上放着一个花瓶。)
出现在谓语的后面表示完成态。
例如:饭煮熟之。(饭煮熟了。)
书看完之。(书看完子。)
水浇滚之。(水烧开了。)
用于状态补语前面,与普通话的结构助词“得”相当。
例如:懒之要命。(懒得要命。)
忙之顾不上吃饭。(忙得顾不上吃饭。)
想之睡不着觉。(想得睡不着觉。)
用在疑问句尾表示疑问。
例如:你可吃之?(你吃没吃?)病可好之?(病好没好?)
他可来之?(他来没来?)
3、可能补语句的助词“得”可以省略普通话的可能补语多用“得”连结述补之间的关系。
例如:你能拿得动吗?我能拿得动。而含山话却习惯省略助词”得“而不改其义。
例如:你可能拎动?我能拎动。(你能拎得动吗?我能拎得动。)
你可能看懂?我能看懂。(你能看得懂吗?我能看得懂。)
你可能记住?我能记住。(你能记得住吗?我能记得住。)
4、“家去”和“家来”含山话除了把“回家去”习惯说成“赵家”之外,还习惯说成“家去”,把“回家来”也习惯说成“家来”。含山话的这种说法,既可能是省略了主要动词“回”,也可能是“去家”、“来家”的颠倒,总之它是不符合普通话语法的。
5、“毫毫”的副词作用在“大”、“高”、“去”、“深”、“远”、“扁”、“红”、“亮”、“肿”等词的前面都可以用“毫毫”加以修饰,限制,其作用可分两类。
其一是强调被修饰限制词的相反意义。如:毫毫大(很小)、毫毫高(很矮、很低)、毫毫长(很短)、毫毫深(很浅)、毫毫重(很轻)、远毫毫(很近)、毫毫宽(很窄)。
其二是对被修饰词作正面强调。如:毫毫扁(一点点扁)、毫毫圆(一点点圆)、毫毫红(一点点红)、毫毫亮(一点点亮)、毫毫肿(一点点肿)。
标音语法例句
哪一个?我,老王。老张呢?老张在家里吃饭在。他还没吃好吗?没有。大概再有一下就吃好了。他讲一下子就走,怎搞到杠子还没走。你到哪块去?我到城里去。你好长去我马上就走。你去搞什么?看电影。你可去?这个电影我看过之。你再看一遍嘛!你先走,等一下我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