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是“上”或“高地”之意,因此“堆谐”就是泛指后藏雅鲁藏布江上游的昂仁、定日、拉孜、萨迦县以及阿里一带叫做“堆”地区的农村圈舞。还有一层含意,是指这种“堆”地区民间舞传入拉萨之后,为城市各阶层人民加工规范了的藏族踢踏舞。
公元十三世纪中叶,萨迦王朝兴起,西藏正式纳入祖国的版图。元世祖封八思巴为“大元帝师”,“大宝法王”统治西藏。萨迦、拉孜一带便成为全藏正当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由于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堆”区出现了一种叫“扎年”的六弦琴,被当地群众用作民间舞的伴奏乐器,致使这种顿地为节、连臂踏歌的农村圈舞开始演变,首先是歌舞曲中出现了前奏、间奏、尾声三个纯音乐部分,促使这类有舞必歌,载歌载舞的形式摆脱歌词段、句、音节的严谨限制,在纯音乐中踏出灵活多变的节奏性步法,构成了踢踏舞的雏形。
十七世纪中叶,五世达赖加强“政教合一”的统治,规定每年六月底七月初在拉萨举行一年一度的“雪顿节”(酸奶宴节之意,后来发展成“藏戏节”),让各地藏剧团云集拉萨献演。后藏“堆”区窘巴藏戏团的剧目中,穿插表演了这种活泼热情的踢踏歌舞。由于艺人的传播和民间的相互交往,这种舞蹈流入拉萨后,立即为各阶层人士所喜爱,三步一变为基本变化,脚下踏出各种节奏音响,加之配上洋琴、笛子、京胡、六弦、串铃等乐器组成的乐队伴奏,把“堆谐”舞曲规范成由“降谐”(慢歌)、“谐个”(歌头)、“觉谐”(快板歌舞)、“谐休”(尾声)组成的较完整的结构形式,而逐步从自娱性向表演性过渡。
踢踏舞是从农村“果谐”演变来的。其基本步法有左起三步一变,右起连点五步、七步、九步点,以及踏步转等交错组合,脚下发出各种音响节奏。“堆谐”最早流行在拉萨的街头、旷地、“林卡”(园林)里,故又有人叫它作拉萨踢踏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