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话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我国西北高原、中原、吴越、荆楚、巴蜀等广大汉族地区产生和流传的远古神话。神话是原始人以想象的思维方式对客观世界(主要是自然界)的认识、理解和解释的精神文化现象之一。它所反映的内容是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人们对自然现象和现实生活的幼稚幻想的认识和思想,是以原始思维的幻想方式进行不自觉地艺术加工的创作活动的产物。
原始神话的生活基础是运用幻想形式解释世界的起源(宇宙起源)和人类的由来。它反映了远古时期人们神幻的矛盾观点(即神话中的科学阐释律)。神话的主体大都是关于宇宙起源、人类由来、文化创造和部族战争等方面的作品。它反映的是氏族社会人们的思想意识。从奴隶社会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只要原始人的氏族社会意识存在一天,就仍有在个别地方产生少量神话的可能,但从其生活基础和社会特征看,已经发生了不同性质的变化。我国上古神话与世界许多民族神话的基本情况是一致的。
汉族神话由本民族内部不同部族之间神话逐渐融合而成。这种融合,除了夏族与东夷部族集团、商周与楚民族、夏族与吴越人之间等的融合,还有中原地区的神话与西南少数民族之间神话的交融。原始神话在阶级社会的流变过程中,因渗进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历史、宗教、信仰等因素而出现的变异现象(“异闻”),不能与后世产生的“新神话”混为一谈。
汉族神话,早在先秦典籍《山海经》、《归藏·启笼》、《左传》、《国语》、《楚辞》和《吕氏春秋》中就有许多记载。汉代和三国以后的《淮南子》、《史记》、《汉书》、《论衡》、《风俗通义》、《吴越春秋》、《二五历纪》、《五运历年纪》、《搜神记》、《述异记》、《独异志》以及一些“纬书”等古籍中都载有许多片断的古典神话。其中以《山海经》、《淮南子》两书保存的中国古代神话最丰富,也比较接近原始形态。近年,在中原(河南及山东、山西、陕西、湖北部分地区)发现并采录到了相当丰富的关于汉族古典神话活的异闻。象关于盘古、女娲、伏羲、黄帝、共工、夸父、西王母、羿与嫦娥、尧;舜、禹、商场、愚公等活神话,对研究我国神话在封建社会的流变规律,具有重要作用。有的还是从未见诸文献的接近原始神话形态的珍品(如《盘古寺》、《盘古山》、《女娲补天》等)。这些新记录虽掺有后世的某些阶级意识和人为宗教因素,使其发生了变异,但它基本上还可以看出原始神话的形态,具有重要的科学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