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西藏文字出现以前,民歌作为口头文学的民族形式,已经在群众中广泛流传了。藏文产生和运用后,不仅促进了藏民族社会的进步和文化发展,民歌也因此被文人充分采用而得到丰富和发展。从发现的藏文文献中看,古代藏族人民的语言交流,常用民歌作为表达方式.
文字尚未产生之时,民间流传的民歌样式,是群众的口头创作。以直述达意,以朴实见长,谈不上更多的艺术手法。有文字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民歌开始运用比兴手法,更形象更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了。
西藏民歌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和本身的演变,依然具有可诵、可唱并能随歌伴舞的特点。所以,人们往往一谈到民歌,便容易牵连到音乐和舞蹈方面,这是正常的。但有些人常常把民歌与乐曲、舞蹈在概念上混淆。事实上,西藏民歌与音乐、舞蹈是有很大区别的。按其结构和表达形式分,西藏民歌可分为“鲁”(亦称“古如”)和“谐”两大类。
“鲁体”民歌又分为“拉鲁”--山歌和“卓鲁”--牧歌。文人诗歌(如米拉热巴的“道歌”)与“鲁体”民歌是相同的,西藏的佛教经文“措鲁”也近似于“鲁体”民歌。“鲁体”民歌一般句数不等,有三五六句,多至十余句,每句的音节相等,一般六至十一个音节。其节奏特点xxxxxxxx,段与段、句与句之间相互对庆形成相对稳定的程式。这种民歌形式应用,早在八世纪的时候就是文字记载,可以说是西藏民歌中最早的一种类型。著名的史诗《格萨尔王传》大量采用了“鲁体”民歌形式。十一世纪后期,米拉热巴创作了具有特殊风格的“道歌”。“道歌”虽是诗人之作,却是“鲁体”民歌形式。据史书记载,米拉热巴少年时候非常喜欢民歌,因此在他的“道歌”中采用“鲁体”民歌形式,致使许多诗句在民间广为流行、传至今日,是很自然的。将敦煌藏文史书记录的民歌与米拉热巴的“道歌”(藏文)作比较,不难看出,从古代藏族民歌发展至这一时期,文人诗作中的“鲁体”民歌形式,变化和推进是明显的。这是西藏诗歌史上“鲁体”民歌发展的一个新阶段。